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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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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目的

(二)研究综述

(三)理论意义及实践价值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创新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互联网+证券业”概述

(二)对“个人信息”的界定

(三)“互联网+证券业”中个人信息的界定

二、“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及现状

(一)“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

(二)“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现状

三、“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

(一)立法保障维度的困境

(二)行业监管维度的困境

(三)侵权救济维度的困境

(四)网络技术维度的困境

(五)宣传教育维度的困境

四、克服个人信息保护困境的对策建议

(一)立法保障维度的对策建议

(二)行业监管维度的对策建议

(三)侵权救济维度的对策建议

(四)网络技术维度的对策建议

(五)宣传教育维度的对策建议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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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和应用使我国市场经济各领域的发展进入一个全新时代。特别是自2015年“互联网+”的理念提出后,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结合应用日益密切。这对证券业的发展而言是个良好契机,证券业可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服务水平,与互联网技术充分融合对接,研发创造新产品,扩大行业优势,推动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但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下,证券行业的个人信息侵权事件屡屡发生,不仅给自然人客户造成了财产甚至人身上的损失,也严重影响了证券行业、金融行业的信誉,不利于证券市场秩序的稳定、社会经济的发展。鉴于此,有必要对我国新形势下“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研究,提出可行建议,以期提升保护水平。
  本文首先对“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的个人信息进行界定,在此基础上,分析目前我国“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及现状,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在立法保障维度、行业监管维度、侵权救济维度、网络技术维度、宣传教育维度的各种困境,针对这些困境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正文可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基础概念界定部分,对论文中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简要界定。首先对“互联网+证券业”的概念和创新发展模式进行介绍,进而对个人信息的概念、特征进行界定,然后以前两部分的界定研究为基础,结合相关立法中对个人信息的规定,对“互联网+证券业”中的个人信息做出界定,明确“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部分分析“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和现状。首先介绍“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对维护信息主体人格尊严和财产安全、推动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意义,然后分析目前“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在收集、保存、使用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问题,阐明“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的必要性及现状。
  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介绍“互联网+证券业”发展中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各种困境。包括立法缺失、立法分散、立法抽象的立法保障维度的困境,行政监管主体与自律监管主体存在的行业监管维度的困境,侵权救济体制不完善、救济机构设置不完善、救济方式实施不到位等侵权救济维度的困境以及网络技术维度和宣传教育维度存在的困境。
  第四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针对第三部分所述的各种困境,在借鉴域外经验、结合国情的基础上分别从立法保障维度、行业监管维度、侵权救济维度、网络技术维度、宣传教育维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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