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一个典型案例及其引发的思考
(二)现状考察:北大法宝相关案例数据统计分析
(三)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制度司法适用的困境
二、偏颇性清偿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构成要件:行为人主观恶意
(二)客观构成要件一:破产的原因事实
(三)客观构成要件二:清偿行为的偏颇性效果
(四)客观构成要件三:行为的法定临界期
三、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权的行使
(一)破产撤销权性质的学术争议
(二)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
(三)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抗辩事由
四、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一)偏颇性清偿行为法律后果的立法例选择
(二)行为确认无效和财产追还
(三)对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追究
五、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制度的立法完善建议
(一)明确偏颇性清偿行为的构成要件
(二)增加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的例外规定
(三)完善偏颇性清偿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规则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