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研究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研究现状综述
(三)文章创新内容
一、案例介绍
(一)案由
(二)基本案情
(三)法院审理结果
(四)本案的争议焦点
1.本案两个不同法律关系能否同一诉讼进行解决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民事审判中的作用
3.关于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否应当包括生产厂家的认定
二、案例分析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生产者责任纠纷能否合并审理
1.合并审理的司法实践现状与评析
2.本案两个不同法律关系能合并审理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民事审判的影响
1.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属性
2.民事审判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采信与推翻
3.区别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与交通事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三)超标电动车生产厂商的损害赔偿责任
1.超标电动车的定性及其社会背景
2.超标电动车的产品缺陷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间的因果关系
(四)本案中的损害赔偿责任认定
1.超标电动车驾驶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生产厂商与肇事者应承担按份责任
三、本案研究结论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