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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诉讼中的适时审判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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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适时审判在我国的现状考察

(一)适时审判在我国的立法概况

1.我国民事诉讼法促进适时审判的相关规定

2.对我国促进适时审判相关立法规定的评析

(二)适时审判在我国的实践困境

1.案件增量造成法院审判压力

2.审限制度在实践中发生异化

3.当事人缺乏有效的程序救济

二、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法理分析

(一)适时审判请求权的内涵

(二)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性质

1.适时审判请求权是一项宪法性权利

2.适时审判请求权是一项程序基本权

3.适时审判请求权是一项积极权利

(三)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法理依据

1.程序主体性原则

2.法治国家理念

3.司法效率与公正理念

三、比较法视野下的适时审判请求权

(一)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障机制

1.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对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障机制

2.德国对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障机制

3.日本对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障机制

(二)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救济机制

1.当事人异议制度

2.损害赔偿制度

四、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构建与保障

(一)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立法构想

1.确立适时审判请求权的基本思路

2.确立适时审判请求权的具体设想

(二)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障机制整备

1.赋予当事人程序管理参与权

2.强化法院的适时审判义务

(三)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救济机制构建

1.不同救济制度的对比与选择

2.赋予当事人程序推进异议权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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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适时审判请求权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一项程序基本权,也是宪法中人权保障观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旨在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期间利益与程序主体地位。囿于相关理论研究的缺失及国家本位主义思想的影响等原因,我国《宪法》未对适时审判请求权作出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中促进案件适时审判的保障性规定也只是散见于一些零星条款中,立法的缺失与现有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实践中案件的适时审判遭遇挑战,影响当事人程序利益与实体利益的实现。本文以我国民事诉讼中适时审判的立法现状与实践困境为出发点,结合适时审判请求权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并在考察域外适时审判请求权相关保障机制与救济机制的基础上,对我国未来确立适时审判请求权提出立法构想与具体制度设计。全文共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适时审判在我国的现状考察。从立法概况来看,我国当前并未确立当事人的适时审判请求权,有关适时审判请求权的适用期间、适时审判的衡量标准在我国缺乏法律依据。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中促进案件适时审判的保障性规定多以规范和约束法院审判行为为出发点,并以效率化为导向,未从适时审判请求权本身出发,以当事人权利的形式规制可能产生的诉讼迟延或者法院不适当的程序安排,偏离了程序保障目的。从实践状况来看,在案件激增的审判压力之下,促进适时审判的保障性制度并未发挥其应有效能,审限制度在实践中发生异化,隐性超审限现象突出,而诉讼程序之内对迟延裁判的当事人缺乏有效的救济措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救济机制缺位。 第二部分,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法理分析。适时审判请求权是当事人基于程序主体地位,所享有的请求法院在适当期间内、以适当方式对案件进行审判的权利,以避免因诉讼迟延或程序不当而造成当事人利益的损害。究其性质,其表现为一项宪法性权利,同时以程序基本权的形式确保诉讼程序适时进行、保障当事人的期间利益,具有积极权利的属性。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法理基础植根于程序主体性原则、法治国家理念,并具有实现诉讼效率、保障司法公正的价值。 第三部分,比较法视野下的适时审判请求权。适时审判请求权萌芽于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并随着二战后人权运动的兴起,在许多国家与国际组织的立法中作为基本人权予以明确化。就其保障机制而言,欧洲人权法院在多年的审判业务中丰富了适时审判请求权的内涵,完善了权利保障、救济措施等裁判规则,对缔约国内国法具有引导效力。而德国受欧洲人权法院判例法的影响,基于法治国原则也承认当事人的适时审判请求权,并通过集中化审理、强化法院诉讼促进义务等加以保障。日本则以单行法与民事诉讼法典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护,促使案件审理更具计划性而尽量在一次集中审理中解决纠纷。在救济机制上,德国、奥地利、意大利等国存在当事人异议制度、损害赔偿制度两种模式,亦为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救济机制的确立提供了多重视角。 第四部分,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构建与保障。为了实现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有效保障,首先应当将适时审判请求权予以明确规定,将其作为一项原则纳入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在未来将其确立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应明确适时审判请求权的适用期间、权利是否受侵害的衡量标准等核心内容。其次,应对我国适时审判请求权的保障机制进行整备,从当事人的角度赋予其程序参与管理权,通过当事人与法院合意确定审限,确保个案得到适时审判;同时强化法官的适时审判义务,通过恰当的释明行为提示当事人适时地实施诉讼行为,推动诉讼程序朝着有序、高效的方向进行。最后,应当构建适时审判请求权的救济机制,赋予当事人程序推进异议权,以期避免可能产生的诉讼拖延或者法院不适当的程序安排,实现案件的适时审判。

著录项

  • 作者

    袁大川;

  •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授予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
  • 学科 诉讼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唐力;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论民事诉讼;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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