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一)李磊诉淘宝公司网络店铺买卖合同纠纷案
(二)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纠纷所涉及的法律问题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含义
(一)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
1.网络虚拟财产的内涵界定
2.网络虚拟财产的外延
(二)网络虚拟财产的识别标准
1.网络虚拟财产的虚拟性
2.网络虚拟财产的排他性
3.网络虚拟财产的永久性
三.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
(一)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学说
1.“财产否认说”
2.“知识产权说”
3.“新型权利说”
(二)网络虚拟财产物权属性与债权属性的争论
1.以支配权论证为核心的“物权说”
2.以网络服务协议为视角的“债权说”
(三)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定位
1.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界定对司法裁判的影响
2.网络虚拟财产法律属性的定位
四.禁止让与特约的效力研究——以格式条款规制为路径
(一)禁止让与特约为格式条款并订入合同
(二)禁止让与特约为有效的格式条款
五.禁止让与特约的效力研究——以《合同法》第79条第2款解释为路径
(一)网络虚拟财产交易纠纷适用债权让与规则
(二)禁止让与特约效力的比较法考察
1.无效说
2.有效说
3.对抗说
(三)网络虚拟财产交易中禁止让与特约的效力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