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问题的由来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思路
一、社会契约论及其国家学说
(一)社会契约论的起源
1、唯名理论的冲击引发理性与信仰的分离
2、人文主义的觉醒释放人性与信仰的张力
3、民族国家的崛起终致权利对信仰的解构
(二)社会契约论及其立国模式
1、霍布斯:个人情感的政治隐喻
2、洛克:对自由与权力的调和
(三)社会契约的理论困境
1、社会契约论无可避免的走向理性独断的方向
2、社会契约论混淆了自由与权利的界限
3、社会契约论没有正确对待平等的理念
二、罗尔斯对社会契约理论的批判
(一)罗尔斯对社会契约论批判的具体进路
1.对契约环境的规制:中度匮乏与相互冷淡
2.对契约主体的限制:无知之幕的遮蔽
3.对契约行为的限定:最大最小值规则下的理性选择
(二)罗尔斯对社会契约论批判的实质
(三)康德对罗尔斯的影响
三、罗尔斯对社会契约理论批判的法哲学意义
(一)罗尔斯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具有社会发展意义上的进步性
(二)罗尔斯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反应其政治保守主义的倾向
(三)罗尔斯对社会契约论的批判凸显其反功利主义的法律哲学立场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