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引言
一、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的理论分析
(一)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产生
1.金融产品日趋复杂
2.金融消费者的现实困境
(二)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界定
(三)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理论基础
1.有限理性理论
2.信息不对称理论
3.实质正义理论
二、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法律规制现状
(一)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立法现状
(二)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实施现状
(三)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保障现状
三、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法律规制的不足
(一)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立法不完善
(二)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实施不明确
(三)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保障不健全
1.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2.金融消费者教育的监管不完善
3.缺乏有效的金融消费者教育评估反馈机制
4.缺乏金融机构开展教育活动的激励机制
(四)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法律责任不明晰
四、完善我国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法律规制的对策
(一)完善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的立法
1.在法律中明确金融消费者概念
2.在法律中明确权利和义务主体地位
3.制定《金融消费者教育促进条例》
(二)明确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的实施
(三)健全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的保障
1.完善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
2.完善金融消费者教育的监管制度
3.建立金融消费者教育评估反馈机制
4.建立金融机构开展教育活动的激励机制
(四)明晰金融机构的金融消费者教育义务违反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