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伊斯兰教法待婚期制度之渊源
第一节、待婚期制度的产生
第二节、待婚期制度的法律渊源
1.2.1、根本渊源—《古兰经》
1.2.2、重要渊源—圣训
1.2.3、补充渊源—四大法学派
第二章、伊斯兰教法待婚期制度的法律效力之分析
第一节、待婚期期间的法律效力
2.1.1、男女双方享有平等的离婚权
2.1.2、期限内限制再婚
2.1.3、期间女性获得物质帮助权
第二节、期间届满后产生的法律效力
2.2.1、婚姻关系解体,赋予双方再婚权
2.2.2、聘礼所有权归属
2.2.3、剥夺复婚权
第三章、代表性国家待婚期法律制度现状及其现实意义
第一节、伊朗的待婚期法律制度
第二节、埃及的待婚期法律制度
第三节、待婚期制度之现实意义
3.3.1、扼制离婚潮,维护婚姻稳定
3.3.2、保护弱势群体权益
第四章、我国回族“待婚期”习惯法与婚姻法的调试
第一节、我国回族“待婚期”习惯法
4.1.1、回族习惯法中的待婚期
4.1.2、回族习惯法中的“待婚期’’与我国婚姻法中的冲突
第二节、我国回族“待婚期’’习惯法与婚姻法的调试
4.2.1、回族“待婚期”之习惯法与婚姻法调试的内容
4.2.2、回族“待婚期”之习惯法与婚姻法调试方法
4.2.3、对现行回族“待婚期"之习惯法与国家法调试的反思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