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引言
第一章 我国军婚民事法律保护机制的沿革
第二章 我国军婚民事法律保护机制的现状
第一节 军婚法律关系的相关规定
一、军婚的含义
二、军婚的主体
三、军婚的特殊规定
第二节 我国对军婚进行民事法律保护的现行规定
一、须得军人同意
二、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三、例外规定
第三节 我国现行军婚民事法律保护机制的问题
一、一般时期不以感情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离婚的惟一标准的弊端
二、对现役军人应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规定不够全面
第三章 完善我国军婚民事法律保护机制的建议
第一节 “须得军人同意”的适用应受到限制
第二节 明确分居规定适用于军婚的情形
第三节 增设现役军人对破坏军婚的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四节 改良拥军优属的政策,配合军婚民事法律保护机制的实施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