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公共权力视域下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6h】

公共权力视域下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声明

摘要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起、研究对象说明与研究价值

一、选题缘起

二、研究对象说明

三、研究价值

第二节 国内外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研究综述

一、国外研究述评:观点枚举

二、国内研究指向:现状、问题与对策

三、本文研究视角:来自阿玛蒂亚·森的启示

第三节 研究略要:内容、方法、创新之处

一、研究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三、创新之处

第一章 我国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进程回顾

第一节 改革开放之前的初步探索与实践困境

一、历史爬梳:对于义务教育均等化的早期努力

二、实践困境:公民受教育权利不均衡的表现

第二节 改革开放以来的制度探索与现状分析

一、制度探索

二、现状分析: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缺失及其表现

第二章 公共权力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领域的运行逻辑

第一节 公共权力与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公共权力的公共性特质

二、义务教育的公共性与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公共权力对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定作用

第二节 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的运行轨迹

一、主体层面:政府对义务教育公共性的认识轨迹

二、过程层面:公共权力运行对义务教育公共性的影响分析

三、制度层面:制度变迁方式对义务教育公共性的潜在影响

四、公共性的缺失与回归:理解义务教育权力发展的内在逻辑

第三章 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路径选择

第一节 逻辑起点:保障权利

一、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线索

二、落实权利对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意义

第二节 制度前提:改善义务教育公共权力运行环境

一、调整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来自政治与行政二分法的启示

二、调整国家权力的纵向配置:规范中央与地方的权力分配关系

第三节 实施路径:实现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协调互动

一、以社会权力制衡国家权力

二、以法律充分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协调互动的重要渠道:预算民主

第四章 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行动方略

第一节 基于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阶段性特征的现实考量

一、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目标及标准的择定与协调

二、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阶段与层次

第二节 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战略选择

一、实行重点倾斜策略,促进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

二、以城市带动农村,实施均衡发展战略

三、调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改善教学条件

第三节 以“公益”为导向的政府教育公共服务职能转型

一、强化职能定位,以“民本位”代替“官本位”

二、协调利益关系,增强政府提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能力

三、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管制度

第四节 教育公共服务多元供给体系的建构与完善

一、发挥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性专业机构的作用

二、引入市场化的公平竞争机制和自由选择机制

三、确保公民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中的主体地位

结语

一、主要观点与基本结论

二、研究前景

三、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一项远未完成的使命

参考文献

后记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展开▼

摘要

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问题是我国现阶段义务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之一,城乡间、地区间、校际间、不同人群之间享受到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很大。这一现象很早就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现有成果在分析我国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的时候,大多集中考察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或校际之间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历史与现实状况,以及与此相配套的种种不合理的制度安排,在此基础上提出通过国家力量打破原有制度安排,重新规划制度设计的对策思路。本文在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做了进一步研究认为,制度问题固然是导致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重要因素之一,但制度背后的公共权力公共性的缺失才是造成这一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本文试图对制度背后的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运行的历史演进加以梳理,阐述因公共权力公共性缺失导致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现实情况,并结合权力公共性的相关理论,对此问题进行深入地探讨。 文章的第一部分是绪论,介绍选题的缘起以及此项研究的意义,对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视角。第一章以改革开放为节点,回顾建国以来党和政府对促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所做的努力,但未能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加剧了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状况。由此引发思索:单纯依靠公共权力主导下的制度变革能否彻底解决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第二章以“权力的公共性”为脉络分析公共权力在义务教育公共服务领域的运行逻辑。一方面,理论上,公共权力及义务教育的公共性特质决定了只有公共权力保持公共性,才能真正促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另一方面,通过对建国以来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运行轨迹的梳理,揭示出政府对义务教育公共性的认识过程以及公共权力对义务教育公共性的实际影响。事实表明,在我国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的公共性经历了从缺失到逐渐回归的过程。公共性缺失时,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问题就会加剧;公共性彰显时,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状况就会好转。只有公共权力全面回归公共性,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才有望实现。第三章是解决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问题的理路透析。通过梳理我国公民义务教育权利发展的线索,分析权利的落实对于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作用,进而提出:保障权利是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逻辑起点。具体的制度安排上,保障公民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要求对公共权力有所约束,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的规范运行需要宏观的制度保障。改善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的运行环境,调整国家权力的横向和纵向配置,是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前提。在国家权力的横向配置方面,要理顺党、人大、政府的关系;纵向配置方面,需要规范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的关系。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需要以法律保障公民享有平等的义务教育权利,需要创造权利制约权力、二者协调互动的机制,预算民主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协调互动的重要渠道之一。第四章探寻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具体步骤。要立足现实,充分考虑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及标准,分阶段、分层次地逐步推进。要制定以城带乡、城乡互动的教育均衡发展战略。实行基础设施向农村倾斜的策略,实现均衡发展。调整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布局,改善教学环境。要突出公共权力的公共性特征,强化以公益为导向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职能,增强政府提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促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体系,发挥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机构在义务教育领域的作用,同时引入市场机制,为公民提供多元化的自由选择。 本文认为,造成我国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不均等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平衡及其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完善固然是其中重要的影响因素,而更深层次的原因在于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的公共性缺失,因此公共权力公共性的回归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从这一角度出发,本文试图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提出解决之道。理论方面,改善义务教育领域公共权力运行环境是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前提,以权利制约权力、实现权力与权利之间的协调互动是实现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保障。实践层面,要立足国情,制定适合我国现状的推进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行动战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