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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参与方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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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目的与方法

1.4 创新之处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2.1 消费者权益保护

2.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社会力量

2.3 理论基础

第3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社会力量参与的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3.1 问卷设计与调查方法

3.2 描述统计分析

3.3 分析总结

第4章 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与原因

4.1 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

4.2 原因分析

第5章 多中心治理下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建议

5.1 构建多中心治理模式

5.2 社会力量加强自身建设

5.3 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方式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录A 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社会力量参与研究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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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发展市场经济的重中之重,有利于惩戒不法经营、杜绝有害商品;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拉动经济发展;有利于保障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近年来,我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了诸多努力,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满足于现状只会停滞不前,只有不断创新消费维权方法,才能提高维权效果。因此,本文力求探索消费维权的新格局,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为理论支撑,研究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方式,构建协同共治的社会格局,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效果与效率。 多中心治理理论摒弃了传统的单一治理模式,主张在管理公共事务方面建立政府、市场、社会三维主体下的共治格局。这对本研究提供了启发,传统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以政府部门为主要治理主体,缺乏市场和社会相关主体的参与,抑制了维权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因此,本文选取这一切入点,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社会力量作为研究对象,明确社会力量的主体为消费者及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第三方检测机构、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和职业打假人。为了了解目前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本研究以调查问卷的形式采访了部分消费者,调查结果显示,消费者维权意识较差、维权知识匮乏;现有维权方式程序复杂、成本较高等问题影响了维权效果;此外,消费者对新闻媒体及行业协会等参与消费维权寄予厚望,这为社会力量的参与提供了机会。 但是,社会力量自身的问题制约了其保护消费者权益作用的发挥,例如消费者协会缺乏独立性、行业协会自律职能薄弱、新闻媒体缺乏专业性等。因此,为了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积极性,提高消费维权的效率与效果,让消费者放心消费,一方面,政府应加大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政策引导与扶持,构建参与框架。另一方面,各类社会力量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与消费维权的能力,例如消费者组织提高自身公信力、行业协会建立自律规章制度、新闻媒体做到规范化参与、第三方检测机构专业化参与等。最为重要的是,创新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具体方式,通过公益诉讼、消费维权教育、公私合作、网络维权、设立消费者保护基金会、建立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等方式,构建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多元共治格局,最大化社会力量参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

著录项

  • 作者

    杨海帆;

  •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授予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学科 行政管理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张国山;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消费者权益保护; 社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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