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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背景下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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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税制改革虽然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收入分配关系、强化了中央宏观调控能力。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存在分税制法律体系不完善、地方税税种多数规模较小、收入零散、各级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等问题。2016年5月1日,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更是对以营业税收入为主要税收收入的地方税体系造成了极大的冲击,改革初期增值税五五分成尚且变化不大,但过渡期过后,地方税体系势必需要有力的主体税种以支撑稳定的地方财政收入。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因此,进一步的地方税改革势在必行,其中,如何选择科学合理的地方税主体税种也是关键问题。 地方税主体税种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地方税权、征管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要素,本文结合“营改增”前后地方政府收入缺口测算与其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管的冲击,采用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短期内改革消费税、长期培育房产税为主体税种的方案,并给出了有利于选择主体税种的配套建议。本文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研究背景、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及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地方税进行了概念界定,论述地方税体系存在的理论依据,进一步给出了地方税主体税种需具备的条件与选择主体税种的特点以及选择主体税种的影响因素。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地方税体系:介绍了其结构与税收收入且具体的测算“营改增”前后缺口说明了增值税五五分成的不可持续性并从征管方面分析“营改增”带来的冲击。第四部分分别结合资源税、消费税、房产税自身特点与主体税种特点比对,三种税种收入测算分析方案。第五部分得出了短期内改革消费税、长期构建房产税为主体税种的结论并给出相关改革、完善建议;并提出了地方税体系配套改革的相关建议: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的立法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著录项

  • 作者

    谢敏喆;

  • 作者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授予单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学科 税务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包健;
  • 年度 2018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中文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地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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