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化背景下法学教育的反思

摘要

长期以来,中国法学教育的目标主要致力于培养学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使学生成为具备一定法学理论知识的法律工作者。在中国的法学教育中,多数法学院比较注重法学教材中理论知识的系统讲解对法学理论和法律条文进行详尽解释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很快地向学生传授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和提高其理论思维能力,但其缺点也较为明显,即学生很难接触到具体的案件和社会实践,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学生实践技能方面的培养。中国法学教育除了应符合教育体制的科学性,还必须满足法律职业发展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优化法学人才的培养,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应加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联系。基于中国法学教育改革和社会对法律职业化人才的需求,应完善法学课程体系,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设置上,一些学校相继开设了证据法学、物证技术学等的选修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司法公正,需要进一步重视证据法学的学科建设。建议各高等学校法学院开设独立的证据法学必修课程,以满足中国未来法官、检察官、律师和其他司法从业人员熟练掌握证据法学知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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