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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研究开发费用的税收筹划及会计处理

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CAS6-无形资产》所涉及内部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税法规定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从财税角度看既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又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从会计角度看该税收政策实施需要会计核算的配合,同时形成了两者(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它既影响资产负债,又影响损益.本文从多视角分析了企业进行研究开发费税收筹划的可能性与注意事项,试图推动企业用好这一税收优惠并不断创新发展.同时针对这一税收政策的会计影响进行分析,使其既能推动税收政策的实施,又将其对会计信息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最终达到“双赢”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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