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事'之初探

摘要

1956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这次会议上,董必武先生还全面回顾了人民民主法制的形成、作用,总结了人民民主法制的基本经验,分析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其根源,提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根本途径,形成较为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其中较为突出的是,他强调了法治建设的两大任务,要实现法律体系的完备,使社会生活、国家生活的主要方面能够有法可依;强调法律权威,要求树立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解决社会争端的主要力量。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开放的第二个三十年时期,在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化、政治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历史时刻,司法改革也逐步走进人们的视野,并将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步成为社会改革的重点。在促进司法改革,变“法律工具主义”为“法律主治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基于司法权特质而具有独特地位的法院,应当增强司法独立,保障司法公正加强司法透明,保护知情权,落实调解机制,化解社会矛盾,利用网络技术,引导网络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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