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规制与反垄断的执法协调

摘要

本文针对“3Q案件”从政府监管、规制与反垄断执法的协调关系这一主题进行了分析,指出当腾讯公司11月3日发布声明之时,作为行业规制的主管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尽可能及时地介入案件纠纷,在腾讯发表声明后,360公司以及公众舆论指责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更有律师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请对腾讯公司进行反垄断调查,则反垄断执法机构应申请而介入腾讯垄断案件调查也属应当,尽管此次3Q大战中的相关纠纷,以合同违约与侵权纠纷诉至法院,而并未以反垄断民事诉讼机制提交到司法部门,但对司法部门在本案中的应对事务进行思索,也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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