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海上协同执法常态化机制研究

摘要

从2009年至今,两岸海上执法机构已经在厦门—金门海域、连江—马祖海域开展了多次有关海上违法行为处理和犯罪打击开展海上协同执法合作活动,但是两岸海上协同执法合作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建立.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南海争端以及海上非传统安全背景下,基于两岸目前的政治基础和法律急促,构建两岸协同执法常态化机制具有现实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目前两岸海上执法合作也存在诸多困境需要解决,比如大陆地区海上执法主体海警局主体地位不明、两岸缺乏海上执法的法律依据、两岸海上执法区域存在冲突、海上协同执法合作方式单一等问题,需要深层次地从两岸海上协同执法合作原则、合作主体、合作海域、合作领域及配套措施等方面探索两岸海上协同执法常态化机制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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