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麓”地望与卜辞东土地理新坐标

摘要

甲骨刻辞中的鸡麓、鸡与奚,所指实为同地,乃晚商著名田猎地之一,其地望大致在今山东汶水上游一带.入周以后,该地逐渐发展成为鲁国的边邑,即桓公十七年《春秋》经传所载的“及齐师战于奚”之奚.鸡麓地望的确定,可以为商末“泰山田猎区”提供一个新佐证,也是卜辞与金文东土地理研究中的重要新坐标.需要进一步强调的是,考察晚商卜辞地理,尤其征人方所及的军事交通地理与田猎卜辞中的田猎(经济)地理,《春秋》经传恐怕是最好的比勘资料,研究过程中应该充分重视与利用。除了本文所讨论的鸡或奚而外,相应的例子比比皆是,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二重互证的重要性,只要结合利用得当,便可有相得益彰之效。此法不仅有利于出土文献疑难问题的解决,亦有助于传世文献相关研究的深化,所以无端批评“二重证据法”并不可取,甚至有哗众取宠之嫌,不可效仿。当然,对“二重证据法”的过度使用,也是明确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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