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区域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案例研究

摘要

济南是全国首批开展的16个重点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之一.本研究以济南市六区三县一市建设用地为评价对象,2011年为研究基准年,以《济南统计年鉴》、土地市场数据及实地调研为基础,对济南市区域土地集约利用情况进行定性分析和定量评价.在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用特尔菲法确定指标权重,用极值标准化法对各分指数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最后计算总指数值,将济南市各区域土地集约利用类型从优到劣分为四类.其中,历下区和历城区为Ⅰ类,长清区和章丘市为Ⅱ类,市中区、槐荫区和天桥区为Ⅲ类,平阴县、济阳县和商河县为Ⅳ类.结果表明,辖区内有部分属于中心城区的区域大部分集约利用程度高,辖区内无中心城区的区域用地集约情况相对较低.通过上述研究,得到济南市各区域的建设用地利用集约情况,为济南市进行城市用地挖潜工作提供了基础,有助于促进济南市集约利用程度低的区域加强土地管理,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及相关规划的制订提供科学依据,利于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可持续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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