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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书制度看州县书吏对衙门的控制

摘要

州县书吏主要处理衙门日常文书工作,文书制度繁琐却举足轻重,书吏凭此获得巨大权利.州县官在诸多限制的情况下,书吏得以利用文书优势控制衙门的司法以及钱粮征收等重要事项.更通过与衙门内外勾结形成利益集团,最终出现控制衙门的现象.书吏在地方治理的诸多乱象,不仅是清代行政制度本身漏洞所至,也是书吏自身主动追求的结果,探寻州县行政当中书吏控制衙门不正常现象,亦有助于了解清代州县行政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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