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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理学与诗学的内在矛盾及其调节

摘要

诗歌在古人文化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理学家在学术著述之中、与人言谈之时,不时论及诗歌。将理学家的这些涉诗言论稍加整理,便会发现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理学家对诗歌的态度存在明显的自我矛盾,不仅不同理学家的涉诗言论之间矛盾多多,而且即便是同一人其言论也往往前后不一。可以说,濂洛学者视诗人之诗为文辞技艺,进而加以坚决否定,这是其学术观念的自然延伸。他们所反对的是以文辞技艺解诗、学诗、用诗、作诗,而不是诗歌本身。认识到这点尤为重要,这是理解程朱理学诗论中矛盾现象的一个基点。从根本上说,程朱理学承认诗文的价值,没有将其彻底否定。文辞技艺与道的关系,成为程朱理学诗论中矛盾现象的一个源头。除此之外,程朱理学与诗学之间还有一组联系,也是造成这种矛盾关系的症结所在,即情欲与性理。包括诗歌在内的一切文学,其主要意义和功用就是疏导人的情感,反映人的各种情感欲求,是人们丰富多样的情感活动的产物。而理学却试图泯灭人的七情六欲,所谓存天理灭人欲,这甚为后人诟病,也是造成理学与诗学紧张关系的重要原因。程朱理学视诗为一种文辞技艺,在这个层面上将诗与道相对立,认为溺诗害道。又从天理人欲的性理思想出发,对诗之情加以限制规范,试图扭转诗人之诗的传统。程朱理学的这些评论可看作是对原有诗学的“破”,而有破则有立。程朱理学在极力批评诗人之诗的同时,亦逐步建立起自身的风雅传统。这种努力在南宋中后期不断被理学家自觉尝试。北宋时期的理学家评论诗歌时,有“作诗害道”、“闲言语”等诸多尖锐言辞。尽管这种评论有其特定针对性,但如此刺耳的批评在中国诗学史上亦极为罕见。程朱理学的这种反诗论调给人们留下深刻影响,以至成为“刻板效应”,致使人们无法客观审视其诗学思想,也使人忽视了南宋时期程朱理学关于诗歌的一些极具价值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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