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关系的研究

摘要

2003年10月,我国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证券期货业务签字审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规定了在一般情况下,签字审计师连续为同一客户提供审计服务不得超过五年.本文研究了自从此规定实施之后,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是否存在某些关系,分析上市公司公司规模、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回收率、资产收益率、是否连续两年万损以及公司成长性,实证结果表明,自从该规定实施之后,审计任期对审计质量已无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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