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眶内壁骨折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摘要

鉴定时应注意被鉴定人以前有无眼部外伤史的调查是非常关键的第一步,这一点非常重要,而往往被忽略,必须责成办案民警对此给予详尽的调查证实。如果有过眼部外伤史,必须将之前的临床资料调出来,与本次眼部损伤的临床资料进行比对,在排除以前的损伤后再进行鉴定。被鉴定人的眼睑、眼球及眼眶周围损伤痕迹均已消失,而临床资料记载的损伤检查情况也不明确,则需要高度怀疑其眼部是否确实受到过外力作用。无论接诊大夫工作如何匆忙,在书写病历时,眼部青紫、肿胀、充血等症状通常是不会被忽略的(极其个别的情况除外)。同时,也要责成办案民警在调查过程中,对受伤过程、致伤方式及伤后面部损伤情况等调查尽可能详尽、准确。在对被鉴定人的伤情进行检查时,注意发现眼部是否存在陈旧性手术切口愈合疤痕。有的手术切口愈合疤痕非常不明显,容易被忽视。复查CT,动态观察骨折附近软组织及积血、积气的变化,是鉴别眶内壁新鲜和陈旧性骨折的有效办法。眼部损伤造成眼眶内壁骨折比较常见,因此此类鉴定的数量也比较大,正因为如此,才更容易在看似平常而无意中出现判断失误。所以,在受理眶内壁骨折的鉴定时,提高职业敏感度和重视程度也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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