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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

摘要

普通本科高校开办的特殊办学模式(如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等),学费标准由省教育厅提出意见,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单独核定。原单独审批的特殊办学模式学费标准仍继续执行,河北省体育学院高尔夫管理方向、网球训练方向学费按原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可以实行学分制收费。实行学分制收费后,学生正常完成规定主修专业最低学分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高校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学费标准适度下浮。按照上述规定上浮学费标准的高校,应在学费标准实施30日前向省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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