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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空气中缺氧性窒息死亡的法医学检验

摘要

法医在日常尸体检验工作中,往往是对尸体进行尸表检查,判断是否存在窒息时,常通过口唇、手指发绀,眼睑结膜出血等窒息征象综合分析,然而窒息死亡与猝死的征象很相似,国际上现代法医学著作已不再将颜面部紫绀、内脏器官淤血、瘀点性出血和血液呈暗红色流动性等四种改变列为窒息死者所特有的征象,因为各种自然性疾病死亡的尸体中均可见到这些类似改变。空气中缺氧性窒息死亡无特有的实验室数据支撑,无法通过实验室检验直接得出死因。尸体检验风险的规避及法医学检验要点,遇到疑似空气中缺氧性窒息死亡案例时,不要先入为主,其可能会得出一个片面的、也许不正确的答案,要全面了解案情,全面分析各种损伤及尸体征象,分析它们之间的关系,并得到合理解释。如死亡时间较长,窒息征象不明显,特别是面对敏感关注尸体,不要轻易下结论。毒化检验,是其必须完善的工作,因中毒死亡尸体征象无特异性,而且关系到案件性质的定性。及时进行系统的尸体解剖,同时进行组织病理学检验。没有尸体解剖,下死因结论一定要慎重。现场空气的气体的检测。因死者体内的气体检测不易检出,现场空气的气体的检测结果不仅是对尸体征象的补充,而且还是对气体中毒的排除。因空气中缺氧性窒息死亡没有特有的尸体征象,无法直接分析死因,可通过尸表所见、全身解剖检验、组织学检验、毒化检验等多种方法相结合,综合分析,逐步进行排除,最后结合案发现场的信息情况,以及整个案件的调查情况,对死者的死因进行判断,最终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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