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2014年全国中青年农业经济学者学术年会暨全国高等院校农林经济管理院长(系主任/所长)联谊会 >诱致性与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的政治经济学——关于在凤阳县的小岗村与东陵村农地流转问题调研的分析报告

诱致性与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的政治经济学——关于在凤阳县的小岗村与东陵村农地流转问题调研的分析报告

摘要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连片规模经营,就需要进行土地流转,以解决“反公共地悲剧”问题.在土地分配的初始阶段,土地公平均分;而通过土地流转,则使农业经营者的能力与其拥有的土地相匹配,这样,可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但这一理想结果的实现依赖于土地流转方式.在凤阳的小岗村与东陵村农地流转问题调研时,总结了两种方式:渐进的诱致性的土地流转方式与急进的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在本调研报告中,我们要分析:为什么小岗村会选择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而东陵村选择的是诱致性的土地流转方式?这可能是由这两个村之间不同的村基层政权的性格与约束条件决定了他们选择不同的土地流转方式的收益与成本,所导致的.小岗村因为其领导团队外来精英化,因此,他们具有强烈的政绩激励;而小岗村的过度政治化抑制了本村社会自组织的发展,使得领导团队的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的外在成本比较低.而与大多数村庄一样,东陵村的领导团队基本上是在地化,使得村基层政权没有按上级规定的政绩菜单进行发展的激励;而且,本村社会自组织具有一定发展的空间,使得村基层政权意欲采取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的外在成本比较高.调研观察,诱致性的土地流转方式比强制性的土地流转方式,更有利于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农民的权利和土地产权问题,其实折射的是农民作为个体的公民与基层政权之间的政治体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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