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中国公共预算研究第五届学术会议 >地方分权与预算自主——论分税制下的地方预算自主权及其宪制意涵

地方分权与预算自主——论分税制下的地方预算自主权及其宪制意涵

摘要

地方财政预算权是央地分权的核心内容,决定了地方政府能否自主地治理,并对中央的权力形成有效制衡.在当下中国,该项自主权的实质范围如何、受到何种来自中央的限缩抑或自身如何扩张,则是与央地宪制分权紧密相连的重大问题.本文首先重构地方预算自主权概念,建立起一个包含程序与实质两个层面的新分析框架.其后回顾了分税制改革前后中国央地财政分权的历史.之后,本文结合法律文本和政治实践,通过对地方预算自主权的内容进行细致的分项分析,将目前地方预算的自主程度概括为"程序地方分权,收入中央集权,支出地方部分分权".在此框架下,主要的地方预算收入和支出决策权仍保留于中央,地方只有执行权和有限的决策权.最后,本文剖析了地方预算自主权不足的根源,并提出宪制层面的改革之道.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