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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推进增值税转型助东北经济振兴一臂之力

摘要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将设备投资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由此看来,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增值税转型均已达成共识,生产型改为消费型只是时机问题。笔者认为,增值税转型的时机应谨慎选择。因为,消费型增值税可以拉动经济增长,也可以刺激投资需求膨胀。在经济萧条时,选择消费型增值税,能促使经济走出低谷;反之,在经济过热时,选择消费型增值税,会促使经济走向通货膨胀。因此,充分认识消费型增值税的内在功能,适时把握增值税转型时机,已显得越来越重要。本文介绍了消费型增值税的内在功能,简述了我国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背景,并提出了关于增值税转型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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