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共财”受托责任的财务治理

摘要

运用现代财务治理理论反思四次“审计风暴”所暴露出的问题说明:资金管理组织的行政责任与财务受托责任的不对称,在实践上导致我国公共财政资金缺乏保障其目标实现的制度基础。因此,把握公共财政资金受托责任关系的本质特征,借鉴典型的发达市场经济制度国家公共行政责任和财务责任融合的制度实践,通过严格的政府预算的法律化、基金会计为主体的“公共财”受托责任会计体系和公共受托责任基础的审计制度的一体化构建,形成我国公共财政受托组织在受托责任上的清晰的“可说明性”和完全的“可归责性”,以及“可计算性”、“可追究性”的治理体系,是保障我国公共资金活动目标实现,化解审计风暴的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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