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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是保护民族产业的唯一手段

摘要

标准化工作的良性发展需要社会成员、社会组织和社会机制的有效作用,即需要社会活力来激发。当前,制约我国社会活力主要是体制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社会流动性差、利益分配失当等因素。促进社会充满活力的办法,关键还在于改变那些影响和束缚活力的制度供给和政策设定。摆在第一位的是要大力营造有利于创业和创新的机制和环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各个领域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把标准作为国际贸易壁垒不仅使企业按国际标准生产产品或构建服务行为,加强科技创新,提高国际竞争力,还使有关社会主体有理有据地反对其他国家把不符合国际规则、国际惯例的某些标准作为国际贸易壁垒,并通过制定标准把符合WTO规则的本国标准作为国际贸易壁垒,实现真正的国际贸易平衡。在今后,标准将成为一个国家保护境内产业的主要手段,并最终成为唯一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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