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会议>第二届广东海事高级论坛 >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的冲突和协调

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的冲突和协调

摘要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与船舶优先权制度是海商法特有的两项和制度,对促进海上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两种制度之间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冲突,如何协调两者的冲突,使其和谐共处,共同服务于航海事业,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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