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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行政命令的违法审查机制

摘要

台湾地区在威权时期没有厘清行政命令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这从1970年制定的"中央法规标准法"可以得到反映,2001年制定的"行政程序法"开始厘清行政命令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为了维护法律规范之间的位阶秩序,确保行政命令符合上位法,台湾地区对行政命令采用"立法院"立法审查、"行政机关"行政审查以及"法院"司法审查等审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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