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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促进“两型社会”实现之环境税收制度——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为例

摘要

环境税收是实现“两型社会”的重要手段之一,然而我国目前支持“两型社会”发展的税收制度不全面、不系统,没有出台专门的优惠政策,甚至有些现行税收政策的弊端已经影响到“两型社会”的实现。在税制改革方面可以做到:以“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为试点开征污染税、新的资源税;对资源税采用累进制,强调其惩罚性;实行环境税收区别待遇;对环境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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