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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首要标准”提高罪犯溶入社会前的准备度

摘要

本文探讨了罪犯要顺利溶入社会,需要的两个要素:一是社会对回归人员的宽容和接纳,即为回归人员提供适合其生存的社会环境;二是罪犯本人为回归社会所做的准备,即对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有正确的认识,回归后能找到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然后阐述了提出罪犯”溶入社会的准备度”,对于落实”首要标准”,提高改造质量的重要意义,并讨论了提高罪犯溶入社会准备度的人手途径,包括培养罪犯对社会的善意、增进罪犯对社会的了解以及提高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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