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飞行员航空医学评价

摘要

随着国际航空旅行的进一步发展,国际民间航空组织也于1947年应运而生,该组织颁布的标准及建议措施-附件1就包括了一系列医疗要求。从那时起,国际民间航空组织的标准及建议措施-附件1就为全世界空勤人员的医疗监管确立了框架。虽说医疗监管对飞行安全作出重大贡献是理所当然的,而且曾有人对航空公司飞行员因医学原因而停飞的发生率进行了研究,但出于种种原因,确保医疗监管松紧适度仍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此外,随着尖端的可靠的飞机投入使用,航空医学评价的环境也在随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同时,医疗科技也大大提高,新医疗模式帮助人们更加准确地评估以往复杂的问题,有效治疗并改善疾病的疗程,甚至在许多情况下改变预后标准。所有这些相互影响的因素表明,飞行员的航空医学评估绝不是一项不变的课题,而是在不断发展,直到选择到最佳的和适当的方案。rn 国际民间航空组织的标准及建议措施-附件1在多年来历经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是在2006年。国际民间航空组织医疗监管框架基准将被讨论,并将简要概述新加坡民航管理局民航医疗委员会管理下的新加坡体制。航空医学监管决策将参照“1%规则”和60岁年龄限制,后者在经过广泛辩论后于近期修订,而前者也引发了关于风险准则是否需要被进一步修订,以迎合空勤人员的现代操作环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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