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比庚款運用與實施

摘要

晚清庚子拳乱引八国之联军进京,尔后奕匡与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十一国公使在《议和大纲》上签字,《辛丑和约》随之订立.其中「赔款」一项规定为:中国政府向各国赔款4.5亿两白银,年息4厘,分39年还清,本息为9.822亿百银.这笔赔款是针对「庚子事变」而设,故称庚子赔款,又简称为「庚款」.随着清廷的灭亡与国际间对庚款的使用逐渐产生退还的共识,1922年12月22日英国也继美国之后,决定退还庚款予中国政府,当初与清廷签订之列强——比利时、日本、义大利、法国也纷纷决定归还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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