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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对策研究——基于信息披露主体的视角

摘要

自愿性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主动披露信息的方式,在满足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同时,更充当着展示和传递企业信息的平台作用。随着资本市场竞争加剧和决策日益复杂化,为彰显核心竞争力、展示可持续发展能力,企业有主动向市场披露能体现企业个性和独特优势信息的动力,尤其是一些区别于传统信息的“非传统信息”,这类信息因具有预测性、战略性、非货币计量、定性描述等特征,使得强制性信息披露模式无法完全满足其披露要求,而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披露这类信息的允当选择。上市公司应有效利用这一平台的信息传递作用,充分考虑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目的、内容、信息受众,有针对性、有效率地进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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