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摘要

社会管理创新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载体;其深刻的内涵不仅带来了执法理念的更新,而且延伸了检察职能向社会层面提供法律支撑的路径和动力。检察机关由于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的职能,故,应然性的、义不容辞的属于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之一;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将会发挥独到、无法替代的作用。社会管理的手段是多样的、综合的;其中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手段是不可或缺的,这是由检察职能的特质所决定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我国现阶段法制建设中不可回避的重大课题,检察机关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助推作用是以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为前提条件的,由于现实各类社会活动对法律支撑的期盼、民众诉求对法律维权的渴望、国有公共财产的依法保护,突显了检察机关“法律守护人”、“法律保护人”的特殊地位,使检察职能的触角得到了依法、有效的延伸,同时,也为检察事业跨越式发展提供无限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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