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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引发的法律问题

摘要

近些年,在我国医疗卫生资源分布极不均衡与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之间矛盾愈发激化的情况下,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愈发严重,引起了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2009年3月17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为新医改意见),其中一大亮点就是提出了医师多点执业的理念,直面我国医疗界长期以来普遍存在的医生”走穴”问题。存在的并非是合理的,医生“走穴”能够成为医疗界长期存在的现象,主要是由于我国目前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医务人员以及优质的医疗服务大多集中于较大城市中的较高级别的医疗机构中,级别较低的医疗机构以及民营、私营医疗机构为了提高自身医疗质量或者增加宣传等目的,均把视线集中在级别较高医院中的高学历、高年资、高技术的医生身上,因此出现了长期无人rn 管理状态下混乱的局面。笔者在本文中,运用法学的逻辑分析方法,透彻分析医师多点执业中蕴含的法律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制度安排建议,希望能够使这项好的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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