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对洗煤厂工人听力的影响和控制措施

摘要

目的:通过对乌海市946名从事噪声作业的洗煤厂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分析,了解噪声对洗煤厂工人的影响,为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依-据2009年职业健康监护资料、流行病学调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GB249-2007)》进行分级诊断和统计分析。结果:接触噪声工人噪声性耳聋的罹患率16.40%大于对照组噪声性耳聋的罹患率1.71%;随着噪声作业工龄的增加噪声性耳聋罹患率也增加,经X2检验有显著差异(X2 -28.35P<0.O0 5),不同噪声作业工龄段的听力损害严重程度分布进行X2检验有显著性差异(X2=103, 41,P<0.005)。结论:接触噪声是引起工人听力损伤的主要原因,洗煤厂工人的听力损害是因其接触噪声引起的,决定噪声性耳聋发生的主要因素是工作环境中的噪声强度和接触时间且听力损害罹患率随着噪声作业工龄的增加而增加。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下,大幅度降低作业场所的噪声强度及缩短工时都不现实,如何通过限制噪声接触总剂量和减少工人噪声性听力损害是职业卫生工作者一直探索的问题。由于高频听损在接触噪声起初10-15年内发展迅速,以后进展缓慢;而语频听损在接触噪声初期进展缓慢,但随着接触时间的加长和噪声强度的增加而加大,为了避免工人发生Ⅲ级以上的听力损伤甚至噪声性耳聋,则需要减少工人接触噪声的时间和强度。但由于技术原因,目前降低噪声强度很难,这样工人只能从事强噪声作业10年左右,这与工人的需求,相矛盾,故必须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噪声性听力损害:1)如采用消声新工艺降低工作环境噪声强度,研制和推广实用、舒适但不影响交流的新型个人防护用品,实行噪声与非噪声作业轮换制,加强上岗前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严禁有职业禁忌证的工人上岗等;2)应加强二级预防措施,对接触噪声的作业工人定期进行听力检查,对患有中耳炎、药物致聋史及鼓膜穿孔等耳疾的职业禁忌证工人不得从事噪声作业;3)另外对已有听力损失II工级以上、及耳聋的工人,建议其调离噪声岗位,避免更严重的听力损害发生;4)加强对作业工人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与培训,逐步提高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意识,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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