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制度
程序制度的相关文献在1982年到2019年内共计137篇,主要集中在法律、中国共产党、中国政治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29篇、会议论文8篇、专利文献89261篇;相关期刊107种,包括法学、法律适用、法学论坛等;
相关会议7种,包括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中南六省(区)2009律师论坛、2009年行政法年会等;程序制度的相关文献由148位作者贡献,包括侯铮、朱军、王先林等。
程序制度—发文量
专利文献>
论文:89261篇
占比:99.85%
总计:89398篇
程序制度
-研究学者
- 侯铮
- 朱军
- 王先林
- 唐德华
- 汤维建
- 范淑霞
- 裴秋玉
- 谢芳
- 韩强
- 黄学贤
- 丁宏
- 何敏
- 侯光明
- 俞定康
- 俞灵雨
- 傅郁林
- 冯泳
- 刘卉
- 刘家兴
- 刘德敏
- 刘志强
- 刘慎辉
- 刘旭东
- 刘永林
- 刘江涛
- 刘继虎
- 刘超
- 叶阳
- 吕忠梅
- 吴志红
- 吴贤静
- 姚远
- 姜陶
- 姬艳涛
- 孙启亮
- 孙大明
- 孙宏亮
- 孙琳
- 孟庆革
- 宦吉娥
- 师朝伟
-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课题组
- 张力
- 张哲
- 张成
- 张文杰
- 张瑞勤
- 张盈
- 张红侠
- 张维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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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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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生态红线地方立法围绕立法目的展开,生态红线制度产生和发展顺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求,其立法目的可以归结为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作为我国原创的国土空间管控制度,生态红线地方立法的制度设置旨在实现国土空间管控和优化国土空间。生态红线地方立法的制度目标是生态安全和生态系统平衡。生态红线的立法和发展轨迹能够恰当地论证生态红线地方立法的重要性,生态红线中央立法为地方立法提供制度框架和立法空间。明确生态红线地方立法的目的、制度特性、制度目的和立法轨迹,以此为基础完善生态红线地方立法的路径是:在实体层面完善生态红线地方立法体系,包括自然保护区地方立法以及生态红线配套立法;在程序层面,完善生态红线划定和管理法律程序以及公众参与程序。完善生态红线地方立法的目标是生态红线更好地实施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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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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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案件涌入法院,他们的共同点就是不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无法正确作出个人意思的表达.如何保障他们在诉讼中的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既是司法难题,也是社会伦理不可逾越的话题,应由社会共同关注并建立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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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登辉;
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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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引咎辞职是一项相对独立,有着自身界限的制度,也是领导干部人事任免工作中问题比较突出的部分。在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两个规则系统中,引咎辞职问责机制尚未得到全面认识与应有重视,程序制度方面的建构更是受到忽视,导致实践中辞职程序混乱、违规复出现象严重。从引咎辞职的开始到终端,规范辞职前的申请程序、辞职时的决策程序、辞职后的任职复出程序,系统构建引咎辞职制度的程序与方式是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举措。建立和完善引咎辞职及其复出的程序与方式,实现引咎辞职制度的程序之治,是对当前落实领导责任、解决无人问责问题的最好回应,也是我国官员问责机制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的必经路径。%Blame resignation, a relatively independent system with its own boundaries, has become a big concern in the cur-rent personnel work of cadre appointment and removal, as it has not received enough understanding and attention, not to mention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related procedural system in either the rules system of the Party or the state law system. Thus arise issues like confusion of the resignation procedure and illegal comebacks in practice. To deal with the above problems, we propose the o-verall construction of a resignation system in both procedure and method, including the application procedure before resignation, the decision procedure at resignation, and the come-back procedure after resignation. The establish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procedures and methods of the blame resignation and comeback system is the best response to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ead-ership responsibility, as well as a necessary path to the standardization and legalization of the cadres resignation system in our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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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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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价格听证制度作为公众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程序制度,是公众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手段,有助于推动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履行价格管理职责,做出科学价格决策,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际行动。近期,某些省市政府在搜集整理"基层反映听证会制度存在弊端成众矢之的应予关注"的信息材料。我们认为,造成群众对"逢听必涨"价格听证会诟病的原因,虽然有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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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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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教育决策是教育主管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行使的一项重要权力,关系到受教育者和师生的重大利益.加快决策立法、健全教育决策程序制度和实现教育决策法治化,是有效规范教育决策活动、建设法治政府、深化依法治教的关键举措.通过调研发现,各地行政决策法治化的整体水平不高,决策程序规范不健全、规定过于粗糙等问题明显.为此,应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在教育领域建立起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集体讨论决定、风险评估、决策公开、决策评估和决策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决策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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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学贤;
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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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炸金花"案的出现将作为行政机关内部执法规则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再次推向了社会公众的视野.行政裁量权基准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制定得较完备的裁量权基准,实施前的备案审查应当区分指导性规范和裁量性规范的不同.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实施中,现代行政程序法所确立的信息公开、说明理由、评估等一系列制度仍然存在着发挥作用的空间.行政裁量权基准实施后的责任机制关乎行政裁量权基准对内和对外拘束力的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有助于推动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外部化,从而为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并审查行政裁量权基准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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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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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独立学院科研管理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不足:科研基础薄弱,缺少制度保障;部分学科与专业带头人不明确,科研队伍参差不齐;教师整体科研意识淡薄,科研管理人员与教师之间缺乏交流;教师科研动力不强,科研成果档次较低等.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探索和加强其科研管理工作的对策,进一步培养提升人才质量,增强学校综合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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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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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作为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制度设计上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问题.程序制度缺失和重要制度不连贯是我国宪法和法律在设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时存在的主要制度缺陷,导致了我国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很多实体制度在实际生活中长期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应当通过修改宪法、选举法和组织法等方式,通过加强程序建设,堵塞目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各种可能存在的制度风险,甚至是制度危机,从而进一步挖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身的制度潜力,更好地实现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有效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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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楠
- 《首届中国航海类院校研究生学术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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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是保障海事责任人实现其责任限制权利的法定手续,完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有利于更好的保护海事责任人的权益。此文从介绍CMI《关于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的制定和内容入手,分析了中国现行立法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制度存在的若干问题,以及对如何借鉴CMI《关于责任限制程序规则指南》来完善中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制度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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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涛
- 《中南六省(区)2009律师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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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立法听证制度是立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的程序制度。它在国外已发展得较为成熟,在我国则刚刚建立。立法听证制度发端于美国,有特定的含义和规则要求。它与我国以往存在的立法论证会、立法座谈会相比。更有自身的特点。立法听证制度在我国的建立,缘于它为实现法的公平与正义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正当法律程序,弥补了代议制的不足,可以充分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对于我国目前立法听证的现状而言,其在启动机制、听证陈述人和证人的遴选制度、立法听证的范围、立法听证会报告的效力等方面都尚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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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玉忠
- 《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07年年会》
| 200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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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基础,它直接影响和关系到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基本内容.同时,在刑事诉讼法中还建立了相应的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具体程序和制度.探讨了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法定性以及国家性,同时指出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监督职能在国际杜会具有普遍性,并对我国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有限性进行概述,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与被监督机关法律关系的平等性,同时对我国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被监督性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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