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的问题:在决定允许使用共享电子数据时,很难做出关于许可的非法决定。
解决方案:当确定共享电子数据的使用许可时,各个使用许可决定节点2A至2C划分一个使用规则,并选择任意节点3A和3B,3C和3D以及3E和3F尽可能多。将使用规则划分为分包商节点。各个分包商节点3A至3F获取划分的使用规则,获取被设置为其条件参数的值,通过使用这些值来确定是否满足划分的使用规则,并将结果回复至主承包商使用许可决定节点2A至2C。各个使用许可决定节点2A〜2C根据分包商节点3A〜3F的部分许可决定结果来进行许可决定,用户节点1根据许可决定结果的数量和比率来决定许可使用。获得。
版权:(C)2008,日本特许厅&INPIT
公开/公告号JP4698489B2
专利类型
公开/公告日2011-06-08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日本電信電話株式会社;
申请/专利号JP20060151999
申请日2006-05-31
分类号G06F21/24;G06F12;
国家 JP
入库时间 2022-08-21 18: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