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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服务电商平台高效合规的交易方法

摘要

关于服务电商平台高效合规的交易方法,包括资金流、票据流、合同流、业务流和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包括管理后台、发起方、服务商和终端用户;合同流为,通过发起方、服务商和终端用户分别向管理后台进行注册,管理后提供后台审核;管理后台匹配服务商和供应商关系后,创建上线项目,并确定税筹结构和签约模式;管理后台选择服务商和供应商后,将要需要上线的项目推送给发起方,发起方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后,推送给服务商;本发明能够让企业在平台上完成灵活用工的完整流程,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体企业完成撮合交易,任务分配,任务完结等功能,平台可以通过为需求企业和个体企业完成服务获取收益。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3869878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12-31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重庆葵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111193164.7

  • 发明设计人 王爝;

    申请日2021-10-13

  • 分类号G06Q10/10(20120101);G06Q20/40(20120101);G06Q20/42(20120101);

  • 代理机构50225 重庆上义众和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彭周

  • 地址 400026 重庆市江北区港城东路8号5幢4-4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3:29:16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互联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关于服务电商平台高效合规的交易方法。

背景技术

电子商务是指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以互联网为媒介的商业行为均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客户端/服务端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 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等。

电子商务是因特网爆炸式发展的直接产物,是网络技术应用的全新发展方向。因特网本身所具有的开放性、全球性、低成本、高效率的特点,也成为电子商务的内在特征,并使得电子商务大大超越了作为一种新的贸易形式所具有的价值,它不仅会改变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而且将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与结构。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电子”技术平台为传统商务活动提供了一个无比宽阔的发展空间,其突出的优越性是传统媒介手段根本无法比拟的。现有依托网络的用工模式,无法很好的将企业和个体企业完成整合形成有效的整合平台。

发明内容

本发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出关于服务电商平台高效合规的交易方法,保证了资金流、票据流、合同流、业务流和合同主体的结合,其中,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关于服务电商平台高效合规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资金流、票据流、合同流、业务流和合同主体;

所述合同主体包括管理后台、发起方、服务商和终端用户;

所述合同流为,通过所述发起方、服务商和所述终端用户分别向所述管理后台进行注册,所述管理后提供后台审核;

所述管理后台匹配服务商和供应商关系后,创建上线项目,并确定税筹结构和签约模式;

所述管理后台选择服务商和供应商后,将要需要上线的项目推送给发起方,发起方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后,推送给服务商;

服务商在对项目的终端结算价格进行编辑,提交给管理后台审核;

服务商根据项目要求,导入项目人员,针对每个项目导入月度任务;

所述业务流为,终端用户在参与服务商发布的项目后,执行该发布项目,向服务商提交任务审核;

所述资金流为,所述服务商向发起方提交项目任务,发起方对项目任务进行审批结算,进入资金结算流程。

为更好的实现本发明,可进一步为:

所述终端用户的工作流程为,包括向管理后台进行注册,登录后,参与发布项目,按流程依次完成自然人实名认证、电子钱包开户、电子合同签署;

所述终端用户将自然人实名认证、电子钱包开户和电子合同签署同步至管理后台;

所述终端用户入驻发布项目,执行发布项目后向服务商提供任务审核。

进一步地:

所述资金结算流程为,

所述发起方生成结算清单并签署后,服务商完成结算单签署;

如果采用线下支付订单,向发起方上传付款凭证,服务商检测收款账户是否收款;

服务商在确认订单完成后,在线下开具发票后,将发票线下交付给发起方;

服务商在线下支付订单后,上传付款凭证;

管理后台同步对订单支付结果进行同步。

进一步地:所述服务商工作流程包括,

登录;

通过企业实名认证,管理后台同步实名认证记录;

编辑发起方提供的项目终端结算价格;

在编辑完成提交管理后台进行审批;

在项目审批通过后,导入项目人员和月度任务;

在终端用户提交任务审核后,对终端用户任务进行审批;

服务商将项目任务汇总提交给发起方。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能够让企业在平台上完成灵活用工的完整流程,平台可以帮助企业和个体企业完成撮合交易,任务分配,任务完结等功能,平台可以通过为需求企业和个体企业完成服务获取收益。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工作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如图1所示:

关于服务电商平台高效合规的交易方法,包括资金流、票据流、合同流、业务流和合同主体;

所述合同主体包括管理后台、发起方、服务商和终端用户;

所述合同流为,通过所述发起方、服务商和所述终端用户分别向所述管理后台进行注册,所述管理后提供后台审核;

所述管理后台匹配服务商和供应商关系后,创建上线项目,并确定税筹结构和签约模式;

所述管理后台选择服务商和供应商后,将要需要上线的项目推送给发起方,发起方对项目信息进行补充后,推送给服务商;

服务商在对项目的终端结算价格进行编辑,提交给管理后台审核;

服务商根据项目要求,导入项目人员,针对每个项目导入月度任务;

所述业务流为,终端用户在参与服务商发布的项目后,执行该发布项目,向服务商提交任务审核;

所述资金流为,所述服务商向发起方提交项目任务,发起方对项目任务进行审批结算,进入资金结算流程。

其中,在本实施例中,服务商工作流程包括,

所述服务商工作流程包括,

登录;

通过企业实名认证,管理后台同步实名认证记录;

编辑发起方提供的项目终端结算价格;

在编辑完成提交管理后台进行审批;

在项目审批通过后,导入项目人员和月度任务;

在终端用户提交任务审核后,对终端用户任务进行审批;

服务商将项目任务汇总提交给发起方。

其中,该终端用户流程为,所述终端用户的工作流程为,包括向管理后台进行注册,登录后,参与发布项目,按流程依次完成自然人实名认证、电子钱包开户、电子合同签署;

所述终端用户将自然人实名认证、电子钱包开户和电子合同签署同步至管理后台;

所述终端用户入驻发布项目,执行发布项目后向服务商提供任务审核。

该资金结算流程在本实施例采用为,

所述发起方生成结算清单并签署后,服务商完成结算单签署;

如果采用线下支付订单,向发起方上传付款凭证,服务商检测收款账户是否收款;

服务商在确认订单完成后,在线下开具发票后,将发票线下交付给发起方;

服务商在线下支付订单后,上传付款凭证;

管理后台同步对订单支付结果进行同步。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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