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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及方法,属于信息管理技术领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整理互联网银行诉讼材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的问题。本发明包括诉讼队列建立模块、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和诉讼状态显示模块;诉讼队列建立模块用于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诉讼案件条件筛选,得到诉讼队列;诉讼案件生成模块用于从银行系统中获取诉讼队列中拟诉讼案件的原始证据文件并生成诉讼材料;诉讼信息交互模块用于与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诉讼状态显示模块用于根据交互的信息显示当前诉讼状态。本发明保证了诉讼材料的原始性、真实性;提高了互联网银行线下整理诉讼材料的效率,简化了对接流程。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3850672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12-28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111201039.6

  • 发明设计人 王龙;张建峰;李婷;

    申请日2021-10-15

  • 分类号G06Q40/02(20120101);G06Q50/18(20120101);

  • 代理机构51282 成都智言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李勇

  • 地址 610094 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1栋1单元26楼1-8号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3:26:15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信息管理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及方法。

背景技术

互联网银行(Internet bank or E-bank)是指借助现代数字通信、互联网、移动通信及物联网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方式在线实现为客户提供存款、贷款、支付、结算、汇转、电子票证、电子信用、账户管理、货币互换、P2P金融、投资理财、金融信息等全方位无缝、快捷、安全和高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互联网银行,通俗来说就是把传统银行完全转移到互联网上,实现银行的所有业务操作。互联网银行与传统银行之间最明显的区别是,互联网银行没有线下网点,业务完全在网上开展。

银行是诉讼高风险的行业之一,来自内外部的各种不确定性导致银行信用、市场、操作及法律、合规、声誉等风险的产生;面对客户违约,银行起诉交易对手而依法维权、化解风险,依法清收是常规手段之一。

现有技术中,互联网银行贷款所有的授信额度合同、借款合同、补充协议等全部文件都是客户通过网络端签署,前述文件的原始材料存在于网络端。如果线下提交诉讼材料,需要先把网络端的诉讼材料下载并打印下来,再去法院进行立案;如果法院要求需要线上立案的,需要把纸质材料扫描或者复印成电子档后,然后在法院立案的平台上传。互联网银行具有庞大的可诉案件量,整理诉讼材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而且前述材料作为证据材料提交至法院时,单纯的通过现有的诉讼管理系统上传的纸质版、扫描版是无法核实材料背后的信息的,因此难以判断前述材料是否有证明能力,以及具备证明能力时证明力的大小。

发明内容

针对现有技术中整理互联网银行诉讼材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成本、时间成本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和方法,其目的在于:提高整理材料的效率,节约时间成本和人力成本。

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包括诉讼队列建立模块、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和诉讼状态显示模块;

所述诉讼队列建立模块用于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诉讼案件条件筛选,得到诉讼队列,并在存储介质中建立队列结构的诉讼队列数据结构;

所述诉讼案件生成模块用于从银行系统的存储介质中获取诉讼队列数据结构中拟诉讼案件的原始证据文件以及根据相应的格式生成诉讼案件所需材料,并将原始证据文件和诉讼案件所需材料存储在存储介质中;

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中设有用于与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的通讯接口;

所述诉讼状态显示模块与显示装置连接,根据交互的信息通过所述显示装置显示当前诉讼状态。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用于上述系统的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诉讼队列建立模块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诉讼案件条件筛选判断是否拟提起诉讼,对拟提起诉讼的客户建立诉讼队列,并在存储介质中建立队列结构的诉讼队列数据结构;

步骤2:通过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获取拟提起诉讼的逾期借款案件的线上证据文件,读取并解析所述线上证据文件的内容,并生成所需的诉讼材料,得到诉讼案件完整的诉讼材料;

步骤3:银行通过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将诉讼案件完整的诉讼材料通过设于诉讼信息交互模块的通讯接口提交至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

步骤4:律所或法院通过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的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与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对诉讼材料进行实时查询与核实,并通过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将诉讼案件相关材料上传至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

步骤5:诉讼状态显示模块根据步骤4上传的诉讼案件相关材料的文件类型进行解析,并通过显示装置显示对应的当前诉讼状态。

作为优选,步骤1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1:根据逾期客户的金额和时间,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诉讼案件条件筛选,得到拟诉讼案件;

步骤1.2根据拟诉讼案件建立诉讼队列。

作为优选,步骤2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1: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获取拟诉讼案件借款时已生成的真实且无篡改的证据文件,得到诉讼案件证据文件;

步骤2.2:诉讼案件生成模块对拟诉讼案件进行银行应还本金、利息和罚息计算,得到诉讼案件所需材料;

步骤2.3:将诉讼案件证据文件与诉讼案件所需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数据,得到诉讼案件完整诉讼材料,并通过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传输至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

作为优选,步骤3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3.1:律所或法院通过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进入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查询和/或核实诉讼案件完整的诉讼材料;

步骤3.2:律所或法院通过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上传诉讼案件相关材料至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

作为优选,步骤5具体为:诉讼状态显示模块根据上传的案件缴费发票信息、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或判决书,显示诉讼案件进展及状态。

综上所述,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1.互联网银行的贷款在借款人的身份识别,借款人在授信额度合同、借款合同等借款文件的签名全程电子化。同时,互联网银行贷款所有借款文件的生成及电子签章、电子签名的落定,都可以在网络端查看其背后的时间、地点等精确信息,并且具有不可篡改性。根据互联网银行全流程网络借款的特性,拟诉案件的证据材料存在于网络端,通过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可直接获取借款时真实、无篡改的原始材料,保证诉讼材料的原始性、真实性、可靠性;

2.通过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一键提交案件完整证据材料,大大提高了互联网银行线下整理诉讼材料的效率;通过系统逻辑计算、生成诉讼案件所需材料,避免人工操作失误,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3.代理律所、诉讼法院可通过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查询、核实相关证据材料、数据以及上传文件,系统通过识别文件内容自动显示案件进展、状态等信息,节省了时间成本,简化了对接流程。

附图说明

本发明将通过例子并参照附图的方式说明,其中: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申请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通常在此处附图中描述和示出的本申请实施例的组件可以以各种不同的配置来布置和设计。因此,以下对在附图中提供的本申请的实施例的详细描述并非旨在限制要求保护的本申请的范围,而是仅仅表示本申请的选定实施例。基于本申请的实施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下面结合图1对本发明作详细说明。

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包括诉讼队列建立模块、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和诉讼状态显示模块;

所述诉讼队列建立模块用于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诉讼案件条件筛选,得到诉讼队列,并在存储介质中建立队列结构的诉讼队列数据结构;

所述诉讼案件生成模块用于从银行系统的存储介质中获取诉讼队列数据结构中拟诉讼案件的原始证据文件以及根据相应的格式生成诉讼案件所需材料,并将原始证据文件和诉讼案件所需材料存储在存储介质中;

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中设有用于与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的通讯接口;

所述诉讼状态显示模块与显示装置连接,根据交互的信息通过所述显示装置显示当前诉讼状态。

一种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诉讼队列建立模块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诉讼案件条件筛选(借款人的催收状态、欠款金额、逾期时间)判断是否拟提起诉讼,对拟提起诉讼的客户建立诉讼队列,并在存储介质中建立队列结构的诉讼队列数据结构,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1.1:根据逾期客户的逾期金额和逾期时间,对逾期借款案件进行筛选(例如对逾期金额和逾期时间设定一个上限值,当逾期金额和逾期时间达到上限值时,对该逾期客户进行诉讼),得到拟诉讼案件;

步骤1.2根据拟诉讼案件建立诉讼队列,并在存储介质中建立队列结构的诉讼队列数据结构。

步骤2:通过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获取拟提起诉讼的逾期借款案件的线上证据文件(例如原告主体资格证明材料、授信额度合同、借款合同、借款人影像信息等),读取并解析所述线上证据文件的内容,并生成所需的诉讼材料,得到诉讼案件完整的诉讼材料,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2.1:诉讼案件生成模块获取拟诉讼案件借款时已生成的真实、无篡改的证据文件,得到诉讼案件证据文件;

步骤2.2:诉讼案件生成模块对拟诉讼案件进行银行应还本金、利息、罚息计算,得到诉讼案件所需材料;

步骤2.3:将诉讼案件证据文件与诉讼案件所需材料打包成一个文件数据,得到诉讼案件完整诉讼材料,并通过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传输至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

步骤3:银行通过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将诉讼案件完整的诉讼材料通过设于诉讼信息交互模块的通讯接口提交至律所或法院的案件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步骤:

步骤3.1:律所或者法院通过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与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可直接查询诉讼案件的借款信息,如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已存数据,以及被告的已还金额、待还金额等可变信息,与已提交诉讼材料涉及的相关金额和信息进行核对;

步骤3.2:律所或法院通过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上传诉讼案件相关材料至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

步骤4:律所或法院通过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的诉讼信息交互模块与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进行信息交互,对诉讼材料进行实时查询与核实,并通过所述诉讼信息交互模块将诉讼案件相关材料(案件缴费发票信息、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判决书等文件)上传至互联网银行诉讼案件交互系统;

步骤5:诉讼状态显示模块根据步骤4上传的诉讼案件相关材料的文件类型(如案件缴费发票信息、立案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判决书等文件)进行解析,并通过显示装置显示对应的当前诉讼状态。

诉讼状态主要分为:立案、开庭、判决、执行、结案。诉讼状态显示模块通过法院出具或者反馈的诉讼文书进行判断,如法院反馈或者上传:1、受理案件通知书,则可判断该案件已立案;2、开庭通知书,则可判断该案件即将开庭;3、判决书/裁定书:则可判断该案件已经判决或者出具裁定;4、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则可判断该案件已经进入到强制执行阶段;5、结案通知书,则可判断该案件已经终结。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申请的具体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本申请保护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申请技术方案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申请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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