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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区块链的交易风险提示方法、装置及相关设备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应用于金融交易领域,用于现下金融交易风险较高的问题。该方法包括: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根据交易信息、涉及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根据交易评估数据、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根据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交易信息、交易评估数据、交易风险等级均与买方和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在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651743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4-13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杭州趣链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11545862.4

  • 发明设计人 蔡亮;李伟;匡立中;张帅;秦启睿;

    申请日2020-12-23

  • 分类号G06Q20/40(20120101);

  • 代理机构44566 深圳众鼎汇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张宏杰

  • 地址 310051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丹枫路399号2号楼A楼2001室

  • 入库时间 2023-06-19 10:35:20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金融交易领域,尤其涉及基于区块链的交易风险提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

背景技术

金融市场按照交易程序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是指各种证券的交易所。场内市场与场外市场最大的区别在于,场内市场是有标准的合约并被监管,而场外交易往往只是交易双方私下的协定,而正是因为不透明,场外市场在金融危机中成为了众矢之的。但很多金融业人士认为场外交易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

目前,国内金融公司通过人才引进以及内部建设,已经逐步在定价、交易、风控等环节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业务流程,为场外市场交易的开展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基础。但是目前国内场外交易市场尚未实现规模化发展与产品多样化发展,交易机构双方的交易尚不活跃,且由于场外交易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善,给交易机构双方带来了信用风险,导致场外市场规模的发展受到限制。

另外,现有的场外交易市场交易过程主要是在线下进行操作的,例如在线下进行询报价、纸质签约、交易等,且在线下交易时形成的签约凭证、交易凭证与交易合同等文件都各自留存,该操作方式不仅使得询报价记录难以留存,而且签约凭证、交易凭证与交易合同等文件皆是纸质文件,不仅容易造假,还不容易保存。因此,上述操作方式无法保存完整的历史交易记录,交易方无法根据完整历史交易记录,实时获取和了解交易对手方的历史交易信用情况,使得交易风险较高。

综上所述,现有的场外交易市场操作方式存在交易方无法实时获取和了解交易对手方的历史交易信用情况,使得交易风险较高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以解决现有的场外交易市场操作方式存在交易方无法实时获取和了解交易对手方的历史交易信用情况,使得交易风险较高的问题。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包括:

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所述交易双方包括买方和卖方;

根据所述交易信息、涉及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

根据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根据所述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

所述交易信息、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交易风险等级均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

在需要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

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包括:

信息获取模块,用于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所述交易双方包括买方和卖方;

评估数据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交易信息、涉及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

风险数据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风险等级获取模块,用于根据所述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

存储模块,用于所述交易信息、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交易风险等级均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

风险等级展示模块,用于在需要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

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以及存储在所述存储器中并可在所述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所述处理器执行所述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步骤。

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所述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存储有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步骤。

上述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通过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根据交易信息、涉及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根据交易评估数据、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根据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交易信息、交易评估数据、交易风险等级均与买方和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在需要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实时获取和了解交易对手方的历史交易信用情况,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发明实施例的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一应用环境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另一应用环境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一流程图;

图4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本发明一实施例中计算机设备的一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本申请提供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可应用在如图1所示的应用环境中,其中,计算机设备/终端设备/……通过网络与服务器进行通信。其中,计算机设备/终端设备/……可以但不限于各种个人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便携式可穿戴设备。服务器可以用独立的服务器或者是多个服务器组成的服务器集群来实现。

在一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以该方法应用在图1中的服务器为例进行说明,包括如下步骤S301至步骤S306。

在步骤S301之前还包括:

在买方和/或卖方在金融交易平台中已完成的金融交易次数未达到预设次数时,将每次金融交易产生的交易信息存储到区块链数据库,该交易信息包括与买方和/或卖方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和相互评价数据。

在买方和/或卖方在金融交易平台的金融交易次数达到预设次数时,执行步骤S301。其中,该预设次数可以是20次。

步骤S301、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所述交易双方包括买方和卖方。

在步骤S301中,交易信息包括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和相互评价数据。其中,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的步骤中对所述系统评价数据的获取具体为:

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根据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的履约情况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其中,履约评价规则是指交易平台根据交易双方的实际履约时间是否符合交易协议的履约期限以及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对交易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价的规则。

具体的,上述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根据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的履约情况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的情况具体包括如下:

1、当买方和/或卖方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内完成交易任务时,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2、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为零时,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3、当买方和/或卖方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内完成交易任务且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为零时,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4、当买方和/或卖方不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内完成交易任务时,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5、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大于零时,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6、当买方和/或卖方不在履约时间内完成交易任务且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大于零时,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在上述第4项和第6项中,当买方和/或卖方不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时间内完成交易任务的情况包括如下情况:

当实际履约时间超出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在第一时段时,则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第一系统评价数据。

当实际履约时间超出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在第二时段时,则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第二系统评价数据。

当实际履约时间超出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在第三时段时,则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第三系统评价数据。

在上述第4项和第6项中,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大于零时的情况包括如下情况: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值大于0且小于等于第一偏差值时,则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第一系统评价数据。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值大于第一偏差值且小于第二偏差值时,则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二系统评价数据。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的偏差值大于等于第二偏差值时,则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第三系统评价数据。

为了更好地说明上述第1项至第6项,以下结合实例作进一步的说明:

例如:根据买方和/或卖方是否按时交付产品和/或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的偏差,使交易平台对买方和/或卖方进行打分,并假设初始系统评价数据为100分。

当买方和/或卖方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内完成交易任务时,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100分。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为零时,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100分。

当买方和/或卖方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内完成交易任务且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为零时,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100分。

当超出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超过10天(即上述的第一时段),扣除20分,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80分(即上述的第一系统评价数据)。

当超出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超过1个月(即上述的第二时段),扣除40分,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60分(即上述的第二系统评价数据)。

当超出在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超过3个月时(即上述的第三时段),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0分(即上述的第三系统评价数据)。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值大于0且小于等于1%时(1%为上述的第一偏差值),扣除20分,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80分((即上述的第一系统评价数据)。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值大于1%且小于3%(3%为上述的第二偏差值)时,扣除40分,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60分((即上述的第二系统评价数据))。

当买方和/或卖方的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值不小于3%时,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0((即上述的第三系统评价数据))。

当买方和/或卖方超出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期限的时间超过10天且实际履约金额与交易协议所约定的履约金额之间的偏差值大于1%且小于3%时,扣60分,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为40分。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系统评价数据不为负数。该系统评价数据在每次交易结束时产生,最终存储在区块链数据库。

此外,对于上述的相互评价数据是根据每一次交易达成后,买方和卖方之间的相互评价信息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相互评价数据。例如,在每一次交易达成后,买方和/或卖方可以对交易对手进行等级评价,等级可以分为5级,第一等级为20分,第二等级为40分,第三等级为60分,第四等级为80分,第五等级为100分。该相互评价数据最终存储在区块链数据库上。

步骤S302、根据所述交易信息、涉及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

其中,历史交易信息包括与买方和买方分别对应的历史系统评价数据和历史相互评价数据。

步骤S302中根据交易信息、涉及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的步骤具体为:

a1、根据所述系统评价数据与所述历史系统评价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累加数据;

a2、根据所述相互评价数据与所述历史相互评价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互评累加数据;

a3、根据所述系统评价累加数据和所述互评累加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

为了更好理解上述步骤a1至a3,以下结合公式作进一步说明:

对于上述步骤a1,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系统评价累加数据:

其中,Q

对于上述步骤a2,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互评累加数据:

其中,Q

其中,Q为交易评估数据,α为系统评价数据在交易评估数据中占的权重,β为相互评价数据在交易评估数据中占的权重。

步骤S303、根据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在步骤S303中,根据交易评估数据、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的步骤具体包括b1至b6:

b1、对所述买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数据累加运算得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

b2、对所述买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求和运算得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

b3、根据所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与所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获取与所述买方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b4、对所述卖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数据累加运算得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

b5、对所述卖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求和运算得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

b6、根据所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与所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获取与所述卖方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为了更好理解上述步骤b1至b3,以下结合公式作进一步说明:

对于上述步骤b1,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买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

其中,H

对于上述步骤b2,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买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

N=1+o

其中,N为买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o为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的次数。

对于上述步骤b3,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买方的交易风险数据:

其中,F

为了更好理解上述步骤b4至b6,以下结合公式作进一步说明:

对于上述步骤b4,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卖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

其中,H

对于上述步骤b5,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卖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

T=1+V

其中,T为卖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V为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的次数。

对于上述步骤b6,其具体是:按照如下算式计算卖方的交易风险数据:

其中,F

步骤S304、根据所述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

具体的,上述步骤S304包括步骤c1至c3:

c1、当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第一预设区间范围时,确定所述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

c2、当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第二预设区间范围时,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等级;

c3、当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第三预设区间范围时,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等级。

为了更好的理解上述步骤c1至c3,现结合实例对步骤c1至c3进行一下说明:

例如,假设第一预设区间范围为[90,100]分,第二预设区间范围为[70,90)分,第三预设区间范围为<70分。

假如买方和/或卖方的交易风险数据为100分,落在第一预设区间范围内,则买方和/或卖方为低风险等级。

假如买方和/或卖方的交易风险数据为80分,落在第二预设区间范围内,则买方和/或卖方为中风险等级。

假如买方和/或卖方的交易风险数据为60分,落在第三预设区间范围内,则买方和/或卖方为高风险等级。

步骤S305、所述交易信息、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交易风险等级均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

在步骤S305中,该方法应用在如图2所示的应用环境中,其中,区块链由若干个相互间能够进行通信的节点组成,每个节点可以看做是一个块存储,各块存储用于保存数据,每一个数据节点之间都包含所有数据,所述块存储数据具备完整历史记录,可快速复原拓展,区域链分为公有链、私有链和联盟链,公有链是任何节点都是开放的,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到这个区块链计算,而且任何人都可以下载获得完整区块链数据,私有链是有些区块链并不希望这个系统任何人都可参与,不对外公开,适用于特定机构的内部数据管理与审计或开放测试等,联盟链是参与每个节点的权限都完全对等,大家在不需要完全互信的情况下就可以实现数据的可信交换,联盟链的各个节点通常有与之对应的实体机构组织,通过授权后才能加入与退出网络,在使用整个区块链备份系统的过程中,需使用数字签字,数字签字设计一个哈希函数、发送者的公钥、发送者的私钥,区块链具备完整的分布式存储特性,其实是更加庞大的网络数据存储同时使用了“哈希算法”形式的数据结构保存基础数据。

上述步骤S305中,将交易信息、交易评估数据、交易风险等级均与买方和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存储中可以利用区块链的特性提高数据的安全性,使得在进行金融交易时,产生的交易信息、交易评估数据、交易风险等级等数据不容易被捕获和篡改。

另外,买方和/或卖方进行交易产生的交易询价、交易撮合、交易协议等信息通过智能合约存储在区块链数据库。

步骤S306、在需要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

在步骤S306中,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的步骤具体如下:

当买方和/或卖方进行询价和/或报价时,将买方和/或卖方的交易风险等级推送到交易平台上的交易页面展示给交易双方。

进一步的,基于步骤S301至步骤S306,该方法具体还包括如下步骤A至C:

A、从所述区块链数据库获取在预设时间段内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B、若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预设行业观察区间范围,则将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纳入行业观察名单;

C、将所述行业观察名单公示于交易平台。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述步骤A和步骤B,现结合实例作进一步说明:

实时监控买方和/或卖方的的每一笔交易评估数据进行监控,从区块链数据库取出买方和/或卖方在最近一个季度(相当于上述的预设时间段)内的所完成的10笔交易所对应的风险等级评估分(相当于上述的交易风险数据)。假定预设行业观察区间范围为0-70分,因其中有5笔交易的风险等级评估分低于70分,即处于上述预设行业观察区间范围,则通过智能合约将买方和/或卖方纳入行业观察名单。

上述步骤C中,将所述行业观察名单公示于交易平台的步骤具体如下:

将行业观察名单作为消息推送给消息中间件,并由消息中间件将该消息推送给交易平台,使交易平台将行业观察名单在交易平台的交易页面进行公示。其中,消息中间件是基于队列与消息传递技术,在网络环境中为交易平台提供同步或异步、可靠的消息传输的支撑性软件系统。

上述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装置、计算机设备及存储介质,通过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根据交易信息、涉及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根据交易评估数据、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根据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买方和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交易信息、交易评估数据、交易风险等级均与买方和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在需要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交易双方实时获取和了解交易对手方的历史交易信用情况,有效降低交易风险。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在一实施例中,提供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该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与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一一对应。如图4所示,该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包括信息获取模块40、评估数据获取模块41、风险数据获取模块42、风险等级获取模块43、存储模块44和风险等级展示模块45。各功能模块详细说明如下:

信息获取模块40,用于在每次金融交易结束后,获取交易双方的交易信息;所述交易双方包括买方和卖方;

评估数据获取模块41,用于根据所述交易信息、涉及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信息以及涉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信息,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

风险数据获取模块42,用于根据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以及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风险等级获取模块43,用于根据所述交易风险数据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

存储模块44,用于所述交易信息、所述交易评估数据、所述交易风险等级均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形成对应关系,并存储于区块链数据库;

风险等级展示模块45,用于在需要进行下一次金融交易时,在交易双方之间相互展示对方的交易风险等级,以供确定是否进行交易。

具体的,信息获取模块40包括评价数据获取单元。该评价数据获取单元的功能说明具体如下:

评价数据获取单元,用于基于所述履约评价规则,根据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的履约情况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数据。

具体的,评估数据获取模块41包括第一累加单元、第二累加单元和评估数据获取单元。各个单元的功能说明具体如下:

第一累加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系统评价数据与所述历史系统评价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系统评价累加数据;

第二累加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相互评价数据与所述历史相互评价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互评累加数据;

评估数据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系统评价累加数据和所述互评累加数据获取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评估数据。

具体的,风险数据获取模块42包括买方数据累加单元、卖方数据累加单元、第一求和单元、第二求和单元、买方数据获取单元和卖方数据获取单元。各个单元的功能说明具体如下:

买方数据累加单元,用于对所述买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数据累加运算得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

卖方数据累加单元,用于对所述卖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数据累加运算得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

第一求和单元,用于对所述买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买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求和运算得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

第二求和单元,用于对所述卖方的交易评估数据和所述卖方的历史交易评估数据进行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求和运算得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

买方数据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与所述买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获取与所述买方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卖方数据获取单元,用于根据所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总和与所述卖方交易评估数据产生次数和,获取与所述卖方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具体的,风险等级获取单元包括低风险等级确定单元、中风险等级确定单元和高风险等级确定单元。各个单元的功能说明具体如下:

低风险等级确定单元,用于当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第一预设区间范围时,确定所述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等级;

中风险等级确定单元,用于当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第二预设区间范围时,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为中风险等级;

高风险等级确定单元,用于当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第三预设区间范围时,确定与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等级。

进一步的,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还包括风险数据获取单元、判断单元和公示单元。各个单元的功能说明具体如下:

风险数据获取单元,用于从所述区块链数据库获取在预设时间段内与所述买方和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

判断单元,用于若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分别对应的交易风险数据属于预设行业观察区间范围,则将所述买方和/或所述卖方纳入行业观察名单;

公示单元,用于将所述行业观察名单公示于交易平台。

其中上述模块/单元中的“第一”和“第二”的意义仅在于将不同的模块/单元加以区分,并不用于限定哪个模块/单元的优先级更高或者其它的限定意义。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模块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模块,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模块,本申请中所出现的模块的划分,仅仅是一种逻辑上的划分,实际应用中实现时可以有另外的划分方式。

关于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的具体限定可以参见上文中对于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限定,在此不再赘述。上述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中的各个模块可全部或部分通过软件、硬件及其组合来实现。上述各模块可以硬件形式内嵌于或独立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处理器中,也可以以软件形式存储于计算机设备中的存储器中,以便于处理器调用执行以上各个模块对应的操作。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该计算机设备可以是服务器,其内部结构图可以如图5所示。该计算机设备包括通过系统总线连接的处理器、存储器、网络接口和数据库。其中,该计算机设备的处理器用于提供计算和控制能力。该计算机设备的存储器包括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内存储器。该非易失性存储介质存储有操作系统、计算机程序和数据库。该内存储器为非易失性存储介质中的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程序的运行提供环境。该计算机设备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中涉及到的数据。该计算机设备的网络接口用于与外部的终端通过网络连接通信。该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以实现一种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设备,包括存储器、处理器及存储在存储器上并可在处理器上运行的计算机程序,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步骤,例如图3所示的步骤301至步骤306及该方法的其它扩展和相关步骤的延伸。或者,处理器执行计算机程序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4所示模块40至模块45的功能。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所述处理器可以是中央处理单元(Central Processing Unit,CPU),还可以是其他通用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Digital Signal Processor,DSP)、专用集成电路(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ASIC)、现成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FPGA)或者其他可编程逻辑器件、分立门或者晶体管逻辑器件、分立硬件组件等。通用处理器可以是微处理器或者该处理器也可以是任何常规的处理器等,所述处理器是所述计算机装置的控制中心,利用各种接口和线路连接整个计算机装置的各个部分。

所述存储器可用于存储所述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所述处理器通过运行或执行存储在所述存储器内的计算机程序和/或模块,以及调用存储在存储器内的数据,实现所述计算机装置的各种功能。所述存储器可主要包括存储程序区和存储数据区,其中,存储程序区可存储操作系统、至少一个功能所需的应用程序(比如声音播放功能、图像播放功能等)等;存储数据区可存储根据手机的使用所创建的数据(比如音频数据、视频数据等)等。

所述存储器可以集成在所述处理器中,也可以与所述处理器分开设置。

在一个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上存储有计算机程序,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方法的步骤,例如图3所示的步骤301至步骤306及该方法的其它扩展和相关步骤的延伸。或者,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上述实施例中基于区块链的金融交易风险提示装置的各模块/单元的功能,例如图4所示模块40至模块45的功能。为避免重复,这里不再赘述。

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可以理解实现上述实施例方法中的全部或部分流程,是可以通过计算机程序来指令相关的硬件来完成,所述的计算机程序可存储于一非易失性计算机可读取存储介质中,该计算机程序在执行时,可包括如上述各方法的实施例的流程。其中,本申请所提供的各实施例中所使用的对存储器、存储、数据库或其它介质的任何引用,均可包括非易失性和/或易失性存储器。非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只读存储器(ROM)、可编程ROM(PROM)、电可编程ROM(EP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EEPROM)或闪存。易失性存储器可包括随机存取存储器(RAM)或者外部高速缓冲存储器。作为说明而非局限,RAM以多种形式可得,诸如静态RAM(SRAM)、动态RAM(DRAM)、同步DRAM(SDRAM)、双数据率SDRAM(DDRSDRAM)、增强型SDRAM(ESDRAM)、同步链路(Synchlink)DRAM(SLDRAM)、存储器总线(Rambus)直接RAM(RDRAM)、直接存储器总线动态RAM(DRDRAM)、以及存储器总线动态RAM(RDRAM)等。

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为了描述的方便和简洁,仅以上述各功能单元、模块的划分进行举例说明,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而将上述功能分配由不同的功能单元、模块完成,即将所述装置的内部结构划分成不同的功能单元或模块,以完成以上描述的全部或者部分功能。

应理解,上述实施例中各步骤的序号的大小并不意味着执行顺序的先后,各过程的执行顺序应以其功能和内在逻辑确定,而不应对本发明实施例的实施过程构成任何限定。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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