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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系统

摘要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系统,包括:第一用户端发起链上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将第一哈希值、第一超时时间写入区块链;第二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第一用户端向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第二超时时间;该系统生成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转入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区块链基于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第二哈希值与第一哈希值一致,当前时间小于第一超时时间,则将资产权属修改给第一用户;第二用户端利用第一随机数对数字货币币串解锁。能够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避免因引入第三方平台带来的资金风险。

著录项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申请涉及区块链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系统。

背景技术

券款对付即DVP(Delivery Versus Payment)结算,是指债券交易达成后,在双方指定的结算日,债券和资金同步进行相对交收并互为交割条件的一种结算方式。在区块链上,区块链交易的原子性能够很自然的保证链上资金和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但是要使用区块链交易原子性特性保证链上资金和资产的券款对付,必须先将区块链外资金转移到链上以代币的形式存储,这势必需要引入第三方平台来完成兑入和兑出操作。例如,用户A需要买入属于用户B的区块链上资产X,用户A通过该区块链的相关平台方进行资产的兑入,用户A将区块链外资金转入平台方;平台方在区块链上将代币转入用户A区块链上的账户;用户A在区块链上发起资产权属转移申请;用户B应答同意资产权属转移;区块链链上智能合约完成权属转移和区块链上代币的交割;用户B发起提现申请,将代币转给平台方;平台方确认后,将区块链链外资金划转给用户B资金账户;

目前,引入平台方进行资金的兑入兑出的方案中,用户对平台方需要建立一定的信任。其次,链外资金进入平台方后,平台方容易形成资金池,容易造成资金风险,目前由于资金池导致的暴雷屡见不鲜。因此如何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成为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申请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系统,能够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避免因引入第三方平台带来的资金风险。其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方面,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包括:

通过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的资产;

通过第二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

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通过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可选的,所述通过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之前,还包括:

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生成第二随机数,然后基于所述第二随机数生成所述第一哈希值;

其中,所述第二随机数等于所述第一随机数。

可选的,所述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包括:

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查询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支付,则将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其中,所述交易状态由区块链在获取到所述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后修改为待支付状态。

可选的,所述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之后,还包括:

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验证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中的哈希值是否与区块链上的所述第一哈希值是否一致,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是否大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并且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预设阈值;

若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中的哈希值与区块链上的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所述第二超时时间大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并且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则向所述区块链发起解锁申请,以便所述区块链将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修改为待解锁。

可选的,所述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包括:

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查询所述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解锁,则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发起解锁操作,以便所述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交易状态修改为已支付,然后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可选的,所述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包括:

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查询所述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已支付,则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向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所述数字货币币串的解锁请求;

通过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可选的,所述方法,还包括:

通过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在当前时间大于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且所述数字货币币串处于锁定状态时,将对应的数字货币退回至所述第一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第二方面,本申请公开了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系统,包括第一用户端、第二用户端、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以及区块链,其中,

所述第一用户端,用于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的资产;

所述第二用户端,用于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

所述第一用户端,还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用于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所述第一用户端,还用于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所述第二用户端,还用于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可选的,所述第一用户端,还用于生成第二随机数,然后基于所述第二随机数生成所述第一哈希值;

其中,所述第二随机数等于所述第一随机数。

第三方面,本申请公开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保存计算机程序,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的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

可见,本申请通过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的资产;通过第二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通过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也即,本申请基于第一用户端针对链上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第一用户对应的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生成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转入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区块链通过第一用户端传入的随机数进行链上资产权属的修改,第二用户终端通过第一用户端传入区块链的随机数解锁第二用户数字货币账户中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实现链上资产与资金的实时交割,完成资产券款对付。这样,能够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避免因引入第三方平台带来的资金风险。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申请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申请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申请公开的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流程图;

图2为本申请公开的一种具体的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流程图;

图3为本申请公开的一种区块链链上资产交易状态图;

图4为本申请公开的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目前,引入平台方进行资金的兑入兑出的方案中,用户对平台方需要建立一定的信任。其次,链外资金进入平台方后,平台方容易形成资金池,容易造成资金风险,目前由于资金池导致的暴雷屡见不鲜。因此如何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成为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本申请提供了一种基于区块链的资产券款对付方案,能够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避免因引入第三方平台带来的资金风险。

参见图1所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包括:

步骤S11:通过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的资产。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本实施例可以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生成第二随机数,然后基于所述第二随机数生成所述第一哈希值,然后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

并且,区块链可以通过智能合约将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修改为待确认。

步骤S12:通过第二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第二用户端查询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确认,则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

步骤S13: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查询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支付,则将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其中,所述交易状态由区块链在获取到所述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后修改为待支付状态。具体的,通过智能合约在获取到所述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后修改为待支付状态。

步骤S14:通过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其中,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为法定数字货币币串。

并且,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为在数字货币币串的可编程部分写入预设验证逻辑的币串,该预设验证逻辑为,当且仅当传入的所述第一随机数,使得利用该随机数生成的第二哈希值等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且当前时间小于第二超时间时,锁定解除,否则该币串不可用。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之后,还包括: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验证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中的哈希值是否与区块链上的所述第一哈希值是否一致,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是否大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并且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中的哈希值与区块链上的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所述第二超时时间大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并且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则向所述区块链发起解锁申请,以便所述区块链将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修改为待解锁。具体的,所述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将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修改为待解锁

步骤S15: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其中,所述第二随机数等于第一随机数。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查询所述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解锁,则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发起解锁操作,以便所述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交易状态修改为已支付,然后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步骤S16: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可以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查询所述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已支付,则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向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所述数字货币币串的解锁请求;通过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其中,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与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可以为同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也可以为不同的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

进一步的,本实施例可以通过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在当前时间大于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且所述数字货币币串处于锁定状态时,将对应的数字货币退回至所述第一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其中,本实施中的数字货币为法定数字货币,也即央行数字货币,为中央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即基础货币的数字化形态,属于中央银行负债。数字货币运营机构,为获得人民银行授权参与运营DC/EP(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的特许机构,可以是商业银行、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目前有工农中建四大行。DC/EP,中国版数字货币项目,即数字货币和电子支付工具,是中国人民银行研究中的法定数字货币,是DIGICCY(数字货币)的一种。中国版CBDC(即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中央银行数字货币),是由人民银行发行,由指定运营机构参与运营并向公众兑换,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功能,与纸钞和硬币等价,并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可见,本申请实施例通过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的资产;通过第二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通过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也即,本申请实施例基于第一用户端针对链上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第一用户对应的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生成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转入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区块链通过第一用户端传入的随机数进行链上资产权属的修改,第二用户终端通过第一用户端传入区块链的随机数解锁第二用户数字货币账户中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实现链上资产与资金的实时交割,完成资产券款对付。这样,能够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避免因引入第三方平台带来的资金风险。

例如,参见图2所示,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具体的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流程图。

用户A需要买入属于用户B的区块链上资产X,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流程如下:

a)用户A生成随机数s,并使用约定的摘要算法H计算哈希值为H(s);生成超时时间T1;

b)用户A向区块链发起区块链上资产权属转移申请,将H(s)和超时时间T1作为参数写入区块链账本,该笔交易状态修改为待确认;

c)用户B发现该笔申请后,确认同意权属转移,向区块链发起操作,区块链将该笔交易状态修改为“待支付”状态;

d)用户A查询到该笔交易状态为待支付,将步骤a)生成的H(s)和超时时间T2(T2>T1)发送给用户A开户的数字货币运营机构A’,A’生成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

其中,带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指数字货币币串D的可编程部分写入一个验证逻辑,当且仅当传入的s’,使得H(s’)=H(s)且当前时间T’<=T2时,锁定解除,否则该币串不可用。

A’发起跨行转账或同行转账到B开立在B’的数字货币账户,A’可等于B’。

e)用户B收到该笔转账,此时B账户中的该笔数字货币为锁定状态,不可使用。B验证数字货币中的H(s)与区块链上一致,验证T2>T1,并且T2-T1足够完成数字货币解锁操作;

f)用户B发起解锁申请,修改该笔交易状态为待解锁;

g)用户A向区块链传入s’(s’=s),发起解锁;区块链上智能合约验证H(s’)=H(s)且当前时间T’<=T1,则验证通过,修改该笔交易状态为已支付,修改资产的权属为A;

h)用户B获取到该笔交易状态和A传入的s’后,使用s’请求运营机构B’解锁数字货币币串D;

i)用户A在T1时间内未发起解锁操作,运营机构B’在时间大于T2时检查到该笔数字货币仍处于锁定状态,自动退回到用户A开立在运营机构A’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例如,参见图3所示,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的一种区块链链上资产交易状态图。

需要指出的是,本实施例将法定数字货币运用在任何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交易中,而不需要在各自的区块链上再设计相应的代币清结算体系。

参见图4所示,本申请实施例公开了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系统,包括第一用户端11、第二用户端12、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13以及区块链14,其中,

所述第一用户端11,用于向区块链14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14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14;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14上的资产;

所述第二用户端12,用于向所述区块链14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

所述第一用户端11,还用于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13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13,用于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所述第一用户端11,还用于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14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所述第二用户端12,还用于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可见,本申请通过第一用户端向区块链发起针对所述区块链上目标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以将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一超时时间写入所述区块链;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对应于第一用户;所述目标资产为第二用户在所述区块链上的资产;通过第二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发起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其中,所述第二用户端对应于所述第二用户;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通过所述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基于所述第一哈希值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生成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并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通过所述第一用户端向所述区块链传入第一随机数,以便所述区块链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通过所述第二用户端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也即,本申请基于第一用户端针对链上资产的权属转移申请,第一用户对应的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生成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转入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区块链通过第一用户端传入的随机数进行链上资产权属的修改,第二用户终端通过第一用户端传入区块链的随机数解锁第二用户数字货币账户中的哈希时间锁定的数字货币币串,实现链上资产与资金的实时交割,完成资产券款对付。这样,能够使用链外资金直接完成区块链上资产的券款对付,避免因引入第三方平台带来的资金风险。

其中,所述第一用户端11,还用于生成第二随机数,然后基于所述第二随机数生成所述第一哈希值;其中,所述第二随机数等于所述第一随机数。

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中,所述第一用户端11,用于查询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支付,则将向所述第一用户的第一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13发送第一哈希值以及第二超时时间;

其中,所述交易状态由区块链14在获取到所述确认同意权属转移操作后修改为待支付状态。

所述第二用户端12用于在将该笔数字货币币串转入所述第二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之后,验证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中的哈希值是否与区块链14上的所述第一哈希值是否一致,以及所述第二超时时间是否大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并且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之间的差值是否大于预设阈值;若所述数字货币币串中的哈希值与区块链14上的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所述第二超时时间大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并且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之间的差值大于预设阈值,则向所述区块链发起解锁申请,以便所述区块链14将所述权属转移申请对应的交易状态修改为待解锁。

所述第一用户端11,具体用于查询所述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待解锁,则向所述区块链14传入第一随机数,发起解锁操作,以便所述区块链通过智能合约基于所述第一随机数生成第二哈希值,若所述第二哈希值与所述第一哈希值一致,且当前时间小于或等于所述第一超时时间,则将所述交易状态修改为已支付,然后将所述目标资产的权属修改给所述第一用户。

所述第二用户端12,具体用于查询所述交易状态,若所述交易状态为已支付,则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向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发送所述数字货币币串的解锁请求;

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用于在第二超时时间内利用所述第一随机数对所述数字货币币串解锁。

所述第二数字货币运营机构系统,还用于在当前时间大于所述第二超时时间且所述数字货币币串处于锁定状态时,将对应的数字货币退回至所述第一用户的数字货币账户中。

进一步的,本申请实施例还公开了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用于保存计算机程序,其中,所述计算机程序被处理器执行时实现前述实施例公开的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

关于上述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的具体过程可以参考前述实施例中公开的相应内容,在此不再进行赘述。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它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或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对于实施例公开的系统而言,由于其与实施例公开的方法相对应,所以描述的比较简单,相关之处参见方法部分说明即可。

结合本文中所公开的实施例描述的方法或算法的步骤可以直接用硬件、处理器执行的软件模块,或者二者的结合来实施。软件模块可以置于随机存储器(RAM)、内存、只读存储器(ROM)、电可编程ROM、电可擦除可编程ROM、寄存器、硬盘、可移动磁盘、CD-ROM、或技术领域内所公知的任意其它形式的存储介质中。

以上对本申请所提供的一种基于法定数字货币的区块链资产券款对付方法、系统进行了详细介绍,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申请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施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申请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同时,对于本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依据本申请的思想,在具体实施方式及应用范围上均会有改变之处,综上所述,本说明书内容不应理解为对本申请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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