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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

摘要

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包括车体,车体包括驾驶舱,驾驶舱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车厢,第一车厢的右侧固定连接第二车厢,第一车厢的前侧开口且其外侧配合安装有侧门,第二车厢包括前侧壁、后侧壁与控制前侧壁向第二车厢外侧翻转的控制装置,前侧壁与第二车厢厢底铰接连接,后侧壁的中部设有窗户且窗户能够开闭,第二车厢的厢底左部沿前后方向均匀固定安装有数个座椅,第二车厢的厢底左部固定安装有审判桌。本发明结构新颖,设计合理,对公开审案与不公开审案的情况都能够适用,且能够实现两种情况的良好切换,实用性更强,适用范围更广。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12208422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21-01-12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重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申请/专利号CN202010944609.X

  • 发明设计人 冉富匀;

    申请日2020-09-10

  • 分类号B60P3/00(20060101);B60P3/36(20060101);

  • 代理机构43257 湖南企企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苏丹

  • 地址 401120 重庆市渝北区桃源大道1000号

  • 入库时间 2023-06-19 09:32:16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法庭用车辆领域,具体地说是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

背景技术

由于基层、偏远乡村的居民法制意识较为薄弱,为将法治文化普及到全国的各个层面,故设计了移动法庭车,将法治文化在基层与乡下进行弘扬,同时进行一些案件的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给予人民群众最大的方便,目前的法庭车要么是用于在车内直接审理,要么是专门用于公开审理,两者不能进行灵活的转换,使用起来较为不便,当需要在车内进行案件审理时,由于地方狭窄,在原告被告发生冲突等不良情况时难以对其进行及时的有效制止,容易导致两者受伤,且当遇到原告或者被告对判决不服等情况时,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难以得到保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提供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陷。

本发明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

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包括车体,车体包括驾驶舱,驾驶舱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车厢,第一车厢的右侧固定连接第二车厢,第一车厢的前侧开口且其外侧配合安装有侧门,第二车厢包括前侧壁、后侧壁与控制前侧壁向第二车厢外侧翻转的控制装置,前侧壁与第二车厢厢底铰接连接,后侧壁的中部设有窗户且窗户能够开闭,第二车厢的厢底左部沿前后方向均匀固定安装有数个座椅,第二车厢的厢底左部固定安装有审判桌,审判桌位于座椅的右侧,第二车厢的车厢底板内开设第一内腔,第二车厢的车厢底板中部沿前后方向开设有第一滑槽,第一滑槽内前后对称配合安装有第一滑块,第一滑块可在第一滑槽内前后滑动且不会掉落,第一滑块的顶部均固定安装长凳,第一滑槽与第一内腔相互连通,第一内腔的后侧壁开设第一凹槽,第一凹槽内固定安装有输出轴朝向前侧的电机,电机的输出轴前端固定连接有螺杆,螺杆的前端与第一内腔的前侧壁之间轴承连接,螺杆的外侧前后对称配合连接有内螺纹连接块,前侧的内螺纹连接块与前侧的第一滑块固定连接,后侧的内螺纹连接块与后侧的第一滑块固定连接,螺杆的中部固定套装第一伞齿轮,第一滑槽的中部穿过有活动杆朝上的伸缩轴,伸缩轴的固定杆与第一滑槽之间固定连接,伸缩轴的固定杆向下穿过第一滑槽后固定连接有第二伞齿轮,第二伞齿轮与第一伞齿轮啮合配合,伸缩轴的活动杆上端固定连接有外螺纹柱,外螺纹柱的外侧套设有竖向的内螺纹管,内螺纹管的底部与第二车厢的内底面固定连接,内螺纹管与其内侧的外螺纹柱配合连接,内螺纹管的前后两侧对称固定安装有活动杆朝上的第一弹性伸缩杆,两根第一弹性伸缩杆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同一块桌板,桌板位于前后两侧的长凳之间且桌板位于内螺纹管的上侧,桌板的内部开设第二内腔,第二内腔的内顶部前后对称开设有沿前后方向设置的第二滑槽,第二滑槽内均配合安装第二滑块,第二滑块与对应第二滑槽的外侧均通过第一弹簧固定连接,第二滑块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活动板,活动板朝向第二内腔中部的一侧均为斜面,桌板的前后侧壁对应活动板均开设第一通孔,活动板可在对应的第一通孔内前后移动,外螺纹柱的顶部连接有上端为圆锥形的竖杆,桌板的底面中部对应竖杆开设有第二通孔,竖杆的上端向上穿过第二通孔伸入第二内腔,竖杆的上端圆锥面分别与两块活动板的内侧斜面接触且平行。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长凳的左右侧壁均沿前后方向开设有第三滑槽,第三滑槽内均配合安装第三滑块,同一条长凳上的两个第三滑块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同一块靠背板。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桌板的前后侧壁靠近左端处均固定安装防护板。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第二车厢后侧壁靠近上端处固定安装有数个红外线感应器,审判桌的顶部安装有红外线感应器开关,红外线感应器开关与红外线感应器相连,红外线感应器与电机相连。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前侧壁的前侧左右对称固定安装有活动杆朝前的电动伸缩杆,电动伸缩杆的活动杆前端固定安装有橡胶垫。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外螺纹柱顶部与竖杆的底部通过轴承连接,竖杆的前后侧壁对称开设有竖槽,第二通孔的前后内侧壁对应竖槽固定安装有导向杆,导向杆的内端插入对应竖槽内,导向杆可在竖槽内上下滑动。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第二车厢的内顶部安装有摄像头组件。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第二车厢的右侧壁开口且其外端配合安装后门。

如上所述的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所述的第二内腔的内顶面中部对应竖杆的上侧尖端开设有锥形盲孔。

本发明的优点是:本发明在使用时,第一车厢起到储物作用,以供应司法人员所需的物资,在遇到恶劣天气或者原告被告要求不公开审理等案件时,案件在第二车厢内进行审理,审理人员就坐于座椅,原告与被告分别坐于后侧与前侧的长凳上,长凳的初始位置均离桌板较远,从而保证原告与被告坐的舒适,当原告与被告情绪激动要发生肢体上的冲突争执时,审案人员控制电机的输出轴正转带动螺杆与第一伞齿轮转动,第一伞齿轮通过第二伞齿轮带动伸缩轴与外螺纹柱转动,外螺纹柱在内螺纹管内向上运动将竖杆顶起,竖杆向上顶起时通过其前后侧斜面与活动板的斜面配合从而将两块活动板分别向原告与被告推出,对两者起到警示以及一定的分隔作用,接着竖杆继续向上将桌板与活动板顶起,防止两者发生进一步的冲突,同时内螺纹连接块带动两根长凳相互靠近配合活动板对原告与被告的活动空间进行限制,阻止两者发生肢体冲突,让他们暂时保持冷静,同时对两者的活动空间进行限制可以防止有人对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威胁解除后,控制电机的输出轴反转,桌板降下,两条长凳向外侧退回原位;当需要公开审理案件或者进行法治宣传时,司法人员通过控制装置控制前侧壁向第二车厢外侧翻转(控制装置可采用任何能够实现对前侧壁向第二车厢外侧翻转的现有技术,控制装置控制前侧壁翻转的技术为成熟的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直至前侧壁与第二车厢的厢底平齐,接着控制电机的输出轴正转,前侧的长凳在前侧内螺纹连接块的带动下远离前侧壁,后侧的长凳在后侧内螺纹连接块的带动下远离后侧壁,以腾出足够的空间便于司法人员就坐,且前侧壁已经完全翻转从而便于前侧的司法人员进行公开的案件审理以及法治宣传,后侧的司法人员将后侧壁上的窗户打开,从而对群众进行单独的问题解答,同时桌板向上升起,用户可在桌板的外侧套设有桌布,桌布始终与地面接触,在桌板升起后桌布将前侧与后侧的司法人员分开,便于其工作的分别展开;本发明结构新颖,设计合理,对公开审案与不公开审案的情况都能够适用,且能够实现两种情况的良好切换,实用性更强,适用范围更广,当公开审案或者进行法治宣传时,长凳相互靠近,便于前后两侧的司法人员就坐,前侧的司法人员进行案件审理以及法治宣传,后侧的司法人员则对群众产生的疑问进行单独的答疑解惑,便于群众对法律条款进行深层次的理解,且桌板升起将前侧与后侧的工作区域隔开,防止两者相互干扰,影响法治宣传效果;当司法人员在车内进行审案时,两条长凳的初始位置相互远离,使得原告被告坐下时较为宽敞舒适,当两者发生争执或者对司法人员的人身造成威胁时,司法人员可以通过电机控制活动板伸出的同时进行升起从而将两者分开,同时通过活动板与长凳的相互靠拢从而限制原告与被告的活动空间,防止两者发生进一步的矛盾激化升级,使其冷静下来处理问题,同时给其他执法人员的过来争取时间,避免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发明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一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是本发明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性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图2是第二车厢内部的俯视结构示意图的放大图;图3是图2沿A-A线的剖视图的放大图;图4是本发明的使用状态图;图5是图3的Ⅰ的放大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施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一种多功能巡回法庭房车,如图所示,包括车体,车体包括驾驶舱2,驾驶舱2的右侧固定连接有第一车厢3,第一车厢3的右侧固定连接第二车厢4,第一车厢3的前侧开口且其外侧配合安装有侧门5,第二车厢4包括前侧壁6、后侧壁7与控制前侧壁6向第二车厢4外侧翻转的控制装置,前侧壁6与第二车厢4厢底铰接连接,后侧壁7的中部设有窗户36且窗户36能够开闭,第二车厢4的厢底左部沿前后方向均匀固定安装有数个座椅8,第二车厢4的厢底左部固定安装有审判桌9,审判桌9位于座椅8的右侧,第二车厢4的车厢底板内开设第一内腔10,第二车厢4的车厢底板中部沿前后方向开设有第一滑槽11,第一滑槽11内前后对称配合安装有第一滑块12,第一滑块12可在第一滑槽11内前后滑动且不会掉落,第一滑块12的顶部均固定安装长凳31,第一滑槽11与第一内腔10相互连通,第一内腔10的后侧壁开设第一凹槽13,第一凹槽13内固定安装有输出轴朝向前侧的电机14,电机14的输出轴前端固定连接有螺杆15,螺杆15的前端与第一内腔10的前侧壁之间轴承连接,螺杆15的外侧前后对称配合连接有内螺纹连接块16,前侧的内螺纹连接块16与前侧的第一滑块12固定连接,后侧的内螺纹连接块16与后侧的第一滑块12固定连接,螺杆15的中部固定套装第一伞齿轮17,第一滑槽11的中部穿过有活动杆朝上的伸缩轴18,伸缩轴18的固定杆与第一滑槽11之间固定连接,伸缩轴18的固定杆向下穿过第一滑槽11后固定连接有第二伞齿轮19,第二伞齿轮19与第一伞齿轮17啮合配合,伸缩轴18的活动杆上端固定连接有外螺纹柱20,外螺纹柱20的外侧套设有竖向的内螺纹管21,内螺纹管21的底部与第二车厢4的内底面固定连接,内螺纹管21与其内侧的外螺纹柱20配合连接,内螺纹管21的前后两侧对称固定安装有活动杆朝上的第一弹性伸缩杆22,两根第一弹性伸缩杆22的上端固定连接有同一块桌板23,桌板23位于前后两侧的长凳31之间且桌板23位于内螺纹管21的上侧,桌板23的内部开设第二内腔24,第二内腔24的内顶部前后对称开设有沿前后方向设置的第二滑槽25,第二滑槽25内均配合安装第二滑块26,第二滑块26与对应第二滑槽25的外侧均通过第一弹簧27固定连接,第二滑块26的下端均固定连接有活动板28,活动板28朝向第二内腔24中部的一侧均为斜面,桌板23的前后侧壁对应活动板28均开设第一通孔,活动板28可在对应的第一通孔内前后移动,外螺纹柱20的顶部连接有上端为圆锥形的竖杆29,桌板23的底面中部对应竖杆29开设有第二通孔30,竖杆29的上端向上穿过第二通孔30伸入第二内腔24,竖杆29的上端圆锥面分别与两块活动板28的内侧斜面接触且平行。本发明在使用时,第一车厢3起到储物作用,以供应司法人员所需的物资,在遇到恶劣天气或者原告被告要求不公开审理等案件时,案件在第二车厢4内进行审理,审理人员就坐于座椅8,原告与被告分别坐于后侧与前侧的长凳31上,长凳31的初始位置均离桌板23较远,从而保证原告与被告坐的舒适,当原告与被告情绪激动要发生肢体上的冲突争执时,审案人员控制电机14的输出轴正转带动螺杆15与第一伞齿轮17转动,第一伞齿轮17通过第二伞齿轮19带动伸缩轴18与外螺纹柱20转动,外螺纹柱20在内螺纹管21内向上运动将竖杆29顶起,竖杆29向上顶起时通过其前后侧斜面与活动板28的斜面配合从而将两块活动板28分别向原告与被告推出,对两者起到警示以及一定的分隔作用,接着竖杆29继续向上将桌板23与活动板28顶起,防止两者发生进一步的冲突,同时内螺纹连接块16带动两根长凳31相互靠近配合活动板28对原告与被告的活动空间进行限制,阻止两者发生肢体冲突,让他们暂时保持冷静,同时对两者的活动空间进行限制可以防止有人对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威胁解除后,控制电机14的输出轴反转,桌板23降下,两条长凳31向外侧退回原位;当需要公开审理案件或者进行法治宣传时,司法人员通过控制装置控制前侧壁6向第二车厢4外侧翻转(控制装置可采用任何能够实现对前侧壁向第二车厢外侧翻转的现有技术,控制装置控制前侧壁6翻转的技术为成熟的现有技术,在此不再赘述),直至前侧壁6与第二车厢4的厢底平齐,接着控制电机14的输出轴正转,前侧的长凳31在前侧内螺纹连接块16的带动下远离前侧壁6,后侧的长凳31在后侧内螺纹连接块16的带动下远离后侧壁7,以腾出足够的空间便于司法人员就坐,且前侧壁6已经完全翻转从而便于前侧的司法人员进行公开的案件审理以及法治宣传,后侧的司法人员将后侧壁7上的窗户36打开,从而对群众进行单独的问题解答,同时桌板23向上升起,用户可在桌板23的外侧套设有桌布,桌布始终与地面接触,在桌板23升起后桌布将前侧与后侧的司法人员分开,便于其工作的分别展开;本发明结构新颖,设计合理,对公开审案与不公开审案的情况都能够适用,且能够实现两种情况的良好切换,实用性更强,适用范围更广,当公开审案或者进行法治宣传时,长凳31相互靠近,便于前后两侧的司法人员就坐,前侧的司法人员进行案件审理以及法治宣传,后侧的司法人员则对群众产生的疑问进行单独的答疑解惑,便于群众对法律条款进行深层次的理解,且桌板23升起将前侧与后侧的工作区域隔开,防止两者相互干扰,影响法治宣传效果;当司法人员在车内进行审案时,两条长凳31的初始位置相互远离,使得原告被告坐下时较为宽敞舒适,当两者发生争执或者对司法人员的人身造成威胁时,司法人员可以通过电机14控制活动板28伸出的同时进行升起从而将两者分开,同时通过活动板28与长凳31的相互靠拢从而限制原告与被告的活动空间,防止两者发生进一步的矛盾激化升级,使其冷静下来处理问题,同时给其他执法人员的过来争取时间,避免发生人员受伤的情况。

具体而言,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长凳31的左右侧壁均沿前后方向开设有第三滑槽32,第三滑槽32内均配合安装第三滑块33,同一条长凳31上的两个第三滑块33的顶部固定连接有同一块靠背板34。靠背板34使得使用者坐下倚靠时更加舒适,同时靠背板34可沿着对应的第三滑槽32前后滑动,使得用户不管在朝前还是朝后坐时都能够倚靠靠背板34。

具体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桌板23的前后侧壁靠近左端处均固定安装防护板37。防护板37可随桌板23的升高而升高,从而将审判者与原告被告分隔开,以保护审判者的安全。

进一步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第二车厢4后侧壁靠近上端处固定安装有数个红外线感应器38,审判桌9的顶部安装有红外线感应器开关39,红外线感应器开关39与红外线感应器38相连,红外线感应器38与电机14相连。在不需要进行案件审理时,红外线感应器38处于关闭状态,当需要在车内审理案件时,在原告被告坐好后,审判者通过红外线感应器开关39打开红外线感应器38,在法官没有宣布退庭,原告或者被告由于争执站起时,红外线感应器38被触发,红外线感应器38发送信号给控制终端,控制终端控制电机14启动,活动板28分别向原告被告伸出,同时桌板23升起将原告与被告分开,当法官宣布正常退庭时,关闭红外线感应器38,原告与被告可正常离去。

更进一步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前侧壁6的前侧左右对称固定安装有活动杆朝前的电动伸缩杆40,电动伸缩杆40的活动杆前端固定安装有橡胶垫41。当前侧壁6翻转至与第二车厢4厢底平行时,电动伸缩杆40的活动杆带着橡胶垫41向下伸出,从而对前侧壁6起到支撑作用。

更进一步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外螺纹柱20顶部与竖杆29的底部通过轴承连接,竖杆29的前后侧壁对称开设有竖槽42,第二通孔30的前后内侧壁对应竖槽42固定安装有导向杆43,导向杆43的内端插入对应竖槽42内,导向杆43可在竖槽42内上下滑动。当外螺纹柱20在内螺纹管21内旋转并向上运动时将竖杆29顶起,竖杆29在导向杆43与竖槽42的配合下竖直向上运动,从而便于竖杆29将活动板28平稳的向第二内腔24外侧推出。

更进一步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第二车厢4的内顶部安装有摄像头组件44。摄像头组件44可以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记录。

更进一步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第二车厢4的右侧壁开口且其外端配合安装后门45。后门45便于人员出进第二车厢4。

更进一步的,如图所示,本实施例所述的第二内腔4的内顶面中部对应竖杆29的上侧尖端开设有锥形盲孔46。锥形盲孔46便于竖杆29的上侧尖端进入,使得竖杆29将桌板23向上顶起时不易受损。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发明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发明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精神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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