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告号CN112184112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公开/公告日2021-01-05
原文格式PDF
申请/专利权人 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专利号CN202011033940.2
发明设计人 安向京;
申请日2020-09-27
分类号G06Q10/08(20120101);G06Q30/02(20120101);G06Q30/06(20120101);
代理机构43008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周长清
地址 410000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榔梨街道长沙科技新城C3
入库时间 2023-06-19 09:26:02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主要涉及到可回收物资管理技术领域,为一种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特指一种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单元化空间管理系统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文明水平的不断提高,现在越来越多的人均遵循环保的理念,具有充分、合理利用可回收物资的理念。为此,诞生了物资可回收及物质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现有的物资回收领域,一般采用人力去“走街串巷”进行物资回收的方式,即需要通过人力方式进行物资回收。这种方式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人力浪费严重,且效率低下。
2、这种方式需要双方到场,即物资出卖人和物资回收人同时在场的情况下才能完成,所以物资回收经常无法真正做到绝对充分,真正做到物尽其用。
3、这种方式在每个人进行回收之后,又需要重新分拣、重新整理、重新打包后进入下一级的回收单元,造成了效率低下,还在上述重复劳动过程中造成了物资的损坏、浪费及环保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在于: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供一种原理简单、易实现、回收效率高的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
一种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其包括:
无人物流单元,作为可回收物资的吸纳装置,对其转运的可回收物质具有运输权;
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用于对无人物流单元发出控制指令,控制无人物流单元在目标区域进行巡航;当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中接纳可回收物资,即作为接纳后所述可回收物资的使用权人。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无人物流单元包括至少一个存储腔,所述存储腔作为单元化空间,所述可回收物资直接放置于存储腔内。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存储腔具有电子锁,所述可回收物资位于存储腔内时处于受控状态。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用来对无人物流单元发出控制指令,对无人物流单元的运动进行控制;所述可回收物资的投递人通过智能终端发出投递需求指令至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发出指令无人物流单元运动至可回收物资投递人的指定位置,并令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打开,投递人将可回收物放入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中;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控制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关闭处于锁止状态,完成回收作业。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存储腔内具有称重单元及对象物判别单元,通过所述对象物判别单元对可回收物资进行类别判定,所述称重单元对可回收物资进行称重;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根据类别判定信息和重量信息进行最终判定。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上预设有可回收物资的类别、单价,所述可回收物资的投递人通过智能终端在APP上对可回收物资的类别进行选择;所述称重单元及对象物判别单元对投递人放入单元化空间中可回收物资进行称重和判定,与投递人的选择进行比对,做出判定。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存储腔处设置有可回收物资种类物确认交互单元,所述可回收物资的投递人通过可回收物资种类物确认交互单元完成信息输入,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根据该信息进行最终判定。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对可回收物资进行最终判定之后进行价格核定,并根据核定后的价格发送费用至投递人。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投递人通过互联网或APP在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注册,具有身份认证、征信认证及费用结算账号。
作为本发明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对每个无人物流单元及每个存储腔内的可回收物资进行信息管理和整理,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直接集中运输至特定地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优点在于:
本发明的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原理简单、易实现,采用资源共享的方式及诚信的原则,通过无人物流单元进行巡航式回收方式,不仅大大提高了回收效率,利用信息化管理的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还能够避免多次分拣、多次分级输送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系统的原理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在具体应用实例中存储柜的原理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说明书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发明的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为一种基于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单元化空间管理系统的可回收物资报偿系统,其包括:
无人物流单元,作为可回收物资的吸纳装置,对其转运的可回收物质具有运输权;
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用于对无人物流单元发出控制指令,控制无人物流单元在目标区域进行巡航;当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中接纳可回收物资,即作为接纳后所述可回收物资的使用权人。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无人物流单元具有一个以上的存储腔,所述可回收物资直接放置于存储腔内。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存储腔具有电子锁,所述可回收物资位于存储腔内时处于受控状态。
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用来对无人物流单元发出控制指令,对无人物流单元的运动进行控制;所述可回收物资的投递人通过智能终端发出投递需求指令至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发出指令无人物流单元运动至可回收物资投递人的指定位置,并令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打开,投递人将可回收物放入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中;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控制无人物流单元的单元化空间关闭处于锁止状态,完成回收作业。
本发明是运输权和使用权分离及地址栈专利的一个典型应用,核心是:1.发起无目的地寄送;2.通过包装盒识别内容物的所有人,从而实现处理后分账。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存储腔内具有称重单元及对象物判别单元,通过所述对象物判别单元对可回收物资进行类别判定,所述称重单元对可回收物资进行称重;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根据类别判定信息和重量信息进行最终判定。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上预设有可回收物资的类别、单价,所述可回收物资的投递人通过智能终端在APP上对可回收物资的类别进行选择;所述称重单元及对象物判别单元对投递人放入单元化空间中可回收物资进行称重和判定,与投递人的选择进行比对,做出判定。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存储腔处设置有可回收物资种类物确认交互单元,所述可回收物资的投递人通过可回收物资种类物确认交互单元完成信息输入,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根据该信息进行最终判定。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对可回收物资进行最终判定之后进行价格核定,并根据核定后的价格发送费用至投递人。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投递人通过互联网或APP在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注册,具有身份认证、征信认证及费用结算账号。所述终端存储容器上设置有定位单元,用来提供终端存储容器的所在位置。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投递人在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预约可回收物资的投递时间和地点。
在本发明的具体应用实例中所述可回收物资管理平台对每个无人物流单元及每个存储腔内的可回收物资进行信息管理和整理,进行分类并按照分类直接集中运输至特定地点。
以上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局限于上述实施例,凡属于本发明思路下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前提下的若干改进和润饰,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机译: 使用权管理装置,使用权装置,使用权管理系统,使用权管理方法,使用权管理程序,记录介质和集成电路
机译: 使用权系统,用户终端,使用权发行设备,使用权发行方法,使用权发行要求方法和使用权转让方法
机译: 使用权信息处理设备基于智能合同,使用权信息处理系统和使用权限信息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