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专利> 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

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包括车架、走行轮总成、自动刹车联动机构、调节机构,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有四个独立的走行轮总成,走行轮的刹车设置为常闭模式,同一侧走行轮总成和车架焊接为一体,两侧车架通过可拆卸的连接杆组成一体,通过手推杆的推动和释放可实现刹车机构的同步动作。自动刹车联动机构示通过旋转刹车连杆和鼓刹拨杆之间的螺母,便可对制动力进行调节,由于刹车连杆两端采用了不同的铰接方式,即实现了双向推杆的走行和制动功能。本发明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可作为铁路轨道施工中搬运物料的有效载具,实用性强,在铁路建设施工行业中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价值。

著录项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9-07-09

    授权

    授权

  • 2018-07-1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B61H13/02 申请日:20171215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8-06-22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轨行小平车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铁路及城市轨道建设的快速发展,在轨道施工现场需要大量的轨行小平车来搬运物料,目前大多数轨行小平车普遍存在着结构简单、没有刹车机构、承载能力小、安全性能差等缺点,从而导致了轨行小平车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有使用不便、承载力不足、轨道溜车等现象,存在着很大的质量隐患和安全风险。因此需要设计一种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的实用型轨行平车,以有效解决目前铁路施工现场轨道用小平车普遍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

发明内容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包括车架、固设在车架下方的走行轮总成,该走行轮总成由四个走行轮组成,所述车架上设有四组自车架下端面向下方延伸的内侧立板和外侧立板,所述走行轮置于内侧立板和外侧立板之间,四个走行轮的内壁各套设一轮轴,该轮轴的端部穿过内侧立板和外侧立板后,通过夹紧件将走行轮紧固,以防止走行轮沿轴向的晃动,所述内侧立板与走行轮端面之间设有常闭模式的鼓式刹车圈,该鼓式刹车圈套设在轮轴上;

还包括刹车联动机构,该刹车联动机构包括鼓刹拨杆、沿车架长度方向布置的至少一根刹车连杆、置于车架左端部的第一支座、第一制动刀把和第一扶手、置于车架右端部的第二支座、第二制动刀把和第二扶手;

所述第一支座的端部与第一制动刀把的中部铰接,所述第一制动刀把的上端部与第一扶手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制动刀把的下端部与刹车连杆的一端铰接;

所述第二支座的端部与第二制动刀把的下端部铰接,所述第二制动刀把的上端部与第二扶手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制动刀把的中部与刹车连杆的另一端铰接;

所述鼓刹拨杆的一端与鼓式刹车圈铰接,鼓刹拨杆的另一端通过导向环与刹车连杆联接,位于同侧的前走行轮上的导向环套和后走行轮上的导向环套均设在同一刹车连杆上,且与刹车连杆固定连接,所述刹车连杆沿车架长度方向拉动,鼓刹拨杆旋转以带动鼓式刹车圈制动蹄片的开度,以实现对走行轮的摩擦制动。

作为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车架两侧的走行轮上均设有刹车联动机构。

作为本发明的一个优选实施例,所述车架上设有供刹车连杆穿过的挡板,所述刹车连杆的周壁上还设有环形调整件,所述挡板和环形调整件之间还设有为刹车连杆提供反作用力的弹性件,该弹性件套设在刹车连杆上,且弹性件的一端与挡板固定连接,另一端与环形调整件的端面连接。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

本发明在走行轮中设计了鼓式刹车结构,并通过刹车连杆实现同步解锁和制动功能,本发明的鼓式刹车圈设置为常闭,只要没有外力作用,便可实现自动刹车功能,推动连杆时便能实现走行,因此,本发明的走行轮总成和刹车联动机构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

以下将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附图说明

图1是小平车俯视图。

图2是小平车左视图。

图3是走行轮总成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车架;2、走行轮总成;3、车架连接杆;4、第一插销;5、铰接支座;6、拉杆头;7、刹车连杆;8、手推杆;9、调节螺母;10、导向环;11、连接套;12、弹簧挡板;13、弹簧;14、调节螺母;15、鼓刹拨杆;16、拉杆头;17、插销;18、插销;19、铰接支座;20、螺栓;21、外侧立板;22、外隔套;23、吊环;24、走行轮;25、内侧立板;26、鼓式刹车圈;27、固定螺栓;28、弹垫;29、轮轴;210、轴承;211、内隔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阐述本发明达成预定目的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及功效,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发明的具体实施方式、结构特征及其功效,详细说明如下。

目前国内施工现场轨行小平车,多数由各施工项目部自行加工制造,目的是为了满足现场搬运物料的需求,但绝大多数小平车没有自动刹车机构。本实施例的核心技术在于设计一种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的自动刹车联动机构,以解决施工现场小平车在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拆装不便、承载力不足、轨道溜车等问题,该新型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实用性强,在铁路建设施工行业中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价值。

如图1和图2所示,本实施例的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包括车架1和走行轮总成2焊接为一体,两侧车架通过可快速拆卸连接杆3组成一体;走行轮总成2内集成了鼓式刹车,设置为常闭模式;刹车联动机构由刹车连杆7、弹簧13、鼓刹拨杆15组成;刹车连杆7一端的拉杆头16和第二插销17、第三插销18、铰接支座19组成一种铰接方式,另一端的拉杆头6和第一插销4、铰接支座5组成一种铰接方式;拉杆头6、拉杆头16和手推杆8连接,实现双向推杆走行和制动功能。

走行轮总成2内置的鼓刹设置为常闭模式,弹簧13一端被弹簧挡板12阻拦,通过调整螺母14,对弹簧13预压缩,同时弹簧13对刹车连杆7提供反向作用力,连杆7使鼓刹拨杆15转动,使同一侧走行轮的刹车保持常闭模式,实现刹车锁死。

双向联动推杆走行原理为:当推动手推杆8时,拉杆头6与拉杆头16运动方向一致,同时克服弹簧13弹力做功,使鼓刹拨杆15转动,使刹车蹄片复位,实现刹车解锁。

双向联动推杆驻车原理为:当松开手推杆8时,拉杆头6与拉杆头16运动方向相反,同时弹簧13弹力释放,使鼓刹拨杆15收回,使刹车蹄片鼓起,实现刹车驻足。

双向推杆走行功能为当推动手推杆8时,拉杆头6与拉杆头16运动方向一致,同时克服弹簧13弹力做功,使鼓刹拨杆15转动,使刹车蹄片复位,实现刹车解锁。当松开手推杆8时,拉杆头6与拉杆头16运动方向相反,同时弹簧13弹力释放,使鼓刹拨杆15收回,使刹车蹄片鼓起,实现刹车驻足。

刹车联动机构具有制动力调节功能,当制动力需要调节时,通过调节螺母14,对弹簧13施加更大的压力,使刹车连杆7带动鼓刹拨杆15转动角度变化,同时使刹车蹄片张开角度发生变化,实现制动力调节功能;当刹车蹄片磨损导致制动力不足时,通过调节螺母9,使导向环10位移量加大,同时使刹车蹄片张开角度变化,实现制动力的调节,刹车连杆由外径M16的丝杆构成,并通过连接套11相连。

双向推杆8两侧的刹车联动机构通过手推杆8相连,实现两侧刹车总成同步锁死或解锁,鼓式刹车车轮总成如图3所示。

本实施例在走行轮中设计了鼓式刹车结构,并通过螺纹连杆实现同步解锁和制动功能。刹车蹄片保持常闭模式,同一侧的刹车总成通过联动机构实现同步动作,刹车联动机构两端分别与车架组成不同形式的铰接方式,实现双向推杆走行功能,当松开手推杆时,便能实现及时制动功能。

本实施例的车架和走行轮总成焊接为一体,两侧车架通过可拆卸连接杆组成一体,可实现便捷拆装。

本实施例的走行轮总成,内置的鼓刹设置为常闭模式,弹簧一端被弹簧挡板阻拦,通过调整螺母对弹簧进行预压缩,使连杆带动鼓刹拨杆转动,使同一侧走行轮的刹车保持常闭模式,实现刹车联动锁死。

本实施例的刹车联动机构具有制动力调节功能。当制动力需要调节时,通过调节螺母对弹簧施加更大的压力,使刹车连杆动作,带动鼓刹拨杆转动,使刹车蹄片张开角度发生变化,实现制动力调节功能;当刹车蹄片磨损导致制动力不足时,通过调节螺母使导向环位移量加大,同时使刹车蹄片张开角度变化,实现制动力的调节。

刹车连杆,由丝杆构成,并通过连接套相连的双向推杆走行功能,两侧的刹车联动机构通过手推杆相连,实现两侧刹车总成同步制动或解锁。

本实施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本实施例的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2、本实施例刹车机构灵敏可靠,制动力可根据坡度和承载力需要进行调节;3、本实施例设计了自动刹车联动机构,鼓式刹车设置为常闭,因此只要没有外力作用,便可实现自动刹车功能,推动连杆时便能实现走行;4、本实施例的实现成本低,制动效果可靠,便于推广使用。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的一种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自动刹车机构的制动力可根据施工需要进行调节,实用性强,便于推广使用。

本实施例的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有四个独立的走行轮总成,走行轮的刹车设置为常闭模式,同一侧走行轮总成和车架焊接为一体,通过自动刹车联动机构实现同步动作,两侧车架通过可拆卸的连接杆组成一体,通过手推杆的推动和释放可实现刹车机构的同步动作。自动刹车联动机构示通过旋转刹车连杆和鼓刹拨杆之间的螺母,便可对制动力进行调节,由于刹车连杆两端采用了不同的铰接方式,即实现了双向推杆的走行和制动功能。本实施例常闭制动轨行小平车结构合理、拆装便捷、安全可靠,可作为铁路轨道施工中搬运物料的有效载具,实用性强,在铁路建设施工行业中具有广阔的推广应用价值。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的优选实施方式对本发明所作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定本发明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简单推演或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去获取专利,查看全文>

相似文献

  • 专利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专利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