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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青花瓷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鉴定青花瓷的方法,包括:检测待鉴定的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整体形态:如显微的整体形态中面积50%以上的部分为圆珠形结构,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化学钴且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小于150年;如显微的整体形态中面积50%以上的部分为不规则形状的块状部分,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对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检测青花堆积部分的矿物钴物质的显微颜色;若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整体呈灰黄色且存在多于15%的沙粒状结构,确定青花瓷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不超过160年;若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整体呈灰黄色且仅存在1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则青花瓷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年以上。

著录项

  • 公开/公告号CN105259120A

    专利类型发明专利

  • 公开/公告日2016-01-20

    原文格式PDF

  • 申请/专利权人 张树林;

    申请/专利号CN201510728658.9

  • 发明设计人 张树林;

    申请日2015-10-30

  • 分类号G01N21/25;G01N21/84;

  • 代理机构北京君恒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张璐

  • 地址 100123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文化大街民俗园3条30号

  • 入库时间 2023-12-18 13:47:49

法律信息

  • 法律状态公告日

    法律状态信息

    法律状态

  • 2019-09-20

    授权

    授权

  • 2016-02-17

    实质审查的生效 IPC(主分类):G01N21/25 申请日:20151030

    实质审查的生效

  • 2016-01-20

    公开

    公开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瓷器鉴定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鉴定青花瓷的方法。

背景技术

青花瓷,又称白地青花瓷,常简称青花,是中国瓷器的主流品种之一,属釉下彩瓷。青花瓷是用含氧化钴的钴矿为原料,在陶瓷坯体上描绘纹饰,再罩上一层透明釉,经高温还原焰一次烧成。钴料烧成后呈蓝色,具有着色力强、发色鲜艳、烧成率高、呈色稳定的特点。青花瓷始于唐宋,成熟于元代,在明代成为瓷器的主流,在清康熙时发展到了顶峰。青花瓷深受人们喜爱,广泛地被购买和收藏;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有必要对青花瓷的真伪进行鉴定。

青花瓷的传统的鉴定方法,通常是技术人员根据理论知识、以及凭借眼看手抹等的经验,对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进行鉴定,从而判断出真伪。由于青花瓷生产历史情况十分复杂,执行鉴定的技术人员的知识、经验等水平参差不齐,青花瓷造假手段日新月异,传统的鉴定方法已经难以准确地对青花瓷进行生产年代的鉴定,容易误判青花瓷的真伪。因而,技术人员开始借助多种科技手段对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进行鉴定,以便于判定青花瓷的真伪。

目前,一种青花瓷的鉴定方法具体为微量元素年代测定法,具体地,技术人员从各窑口各年代的瓷器和瓷片(即瓷器碎片)的堆积层中采集瓷片,对采集得到的瓷片进行微量元素的种类与定量分析,得到各瓷片微量元素的分析结果;将属于同一年代堆积层的瓷片的微量元素分析结果,作为该年代的瓷器的标准数据;当被鉴定的青花瓷的微量元素分析结果,与某一个年代的瓷器的标准数据一致或者相近时,则将该年代作为被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然而,同一年代生产的青花瓷的胎土往往取自不同位置、不同深度的土层,而不同位置或者不同深度的土层所含微量元素的种类和比例通常不相同;即使同一年代生产的青花瓷的胎土取自相同位置和深度的土层,但由于不同青花瓷的胎土与其它成分之间的配比很不稳定;从而容易导致实际同一年代生产的不同青花瓷很可能被测量、判断为分属于不同年代。此外,烧制青花瓷的窑口的瓷片堆积层经常会遭到人为翻搅,也就是说堆积层的上下层关系无法准确代表瓷片的生产年代的前后,导致微量元素年代测定法用到的标准数据并不准确。从而采用微量元素年代测定法对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进行鉴定的准确性较低。

因此,有必要提供一种青花瓷的鉴定方法,以更为准确地鉴定出青花瓷的生产年代,便于判断出青花瓷生产年代的真伪。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鉴定青花瓷的方法,能够更准确地鉴定青花瓷。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鉴定青花瓷的方法,包括:

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检测其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整体形态:如果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中面积50%以上的部分为圆珠形结构,则确定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化学钴而且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50年以下;如果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中面积50%以上的部分为不规则形状的块状部分,则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检测青花堆积部分的矿物钴物质的显微的颜色: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整体呈灰黄色且存在多于15%的沙粒状结构,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不超过160年;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整体呈灰黄色且仅存在1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年以上。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具有模糊边缘、在整体形态上呈棉絮或云雾状、并包含10~15%的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褐黄色或黄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28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具有模糊边缘、在整体形态上呈棉絮或云雾状、并包含5~10%的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黄色或黄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280~35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在整体形态上呈半透明的果冻状、并包含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黄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350~70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在整体形态上呈致密结构、不包含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青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700年以上。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在100倍以上的放大率下,检测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中的沙粒的平均尺寸,并根据所述沙粒的平均尺寸随时间减小的关系而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在100倍以上的放大率下,检测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的堆积厚度,并根据所述堆积厚度与时间的关系而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所述显微的结构中包含非工艺性的胎体缝隙,则确定青花瓷是由残瓷拼接而成。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所述青花堆积部分包括:描绘青花图案的笔画的起始、相交、停顿或者重复涂染处形成的钴堆积区域。

本发明技术方案中,通过检测得到的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可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中包含的物质是矿物钴还是化学钴,并进而可确定该青花瓷的生产年代,从而能够更准确地鉴定青花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鉴定青花瓷的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图2、3、4、5、6为本发明实施例中多种生产年代的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的示意图;

图7为本发明实施例中青花瓷的化学钴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的示意图;

图8、图9分别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由残瓷拼接而成的青花瓷、由罩釉而成的青花瓷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参照附图并举出优选实施例,对本发明进一步详细说明。然而,需要说明的是,说明书中列出的许多细节仅仅是为了使读者对本发明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有一个透彻的理解,即便没有这些特定的细节也可以实现本发明的这些方面。

本发明的发明人注意到,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也可称为青色花纹,或简称为青花)由于着色需要而通常包含有含钴物质,例如矿物钴或化学钴。

化学钴的纯度较高,因而在显微(例如放大200倍)条件下具有较均匀的形态。例如在图7中所示,化学钴在显微下具有基本均匀分布的圆珠形的结构,这种圆珠形结构形状规则,边缘平滑清晰。

矿物钴为包含钴、铁、锰、铜和镍等多种元素的混合物,可由天然钴矿捣臼研磨成粉状而得。这些钴矿粉加水调制后用毛笔描绘于青花瓷的瓷胎外表面上形成青花堆积部分(特别是在笔画停顿、交叉点和笔毛牵拉痕迹处会形成较为集中的矿物钴的堆积区,即青花堆积部分),即是本发明所称的显微条件下的矿物钴的堆积区。青花器烧成后,显微状态下(例如在放大200倍的条件下)这些矿物钴的堆积区(即,所述青花堆积部分)包括块状部分,这些块状部分具有非圆形的不规则形状,边缘处参差不齐,有些情况下甚至没有清晰边缘,而是渐变过渡到块状部分之外的区域。有时,这些块状部分中还包括抹浆状、絮状、细沙粒团等不规则形态的部分。

矿物钴青花堆积部分的这种包含块状部分的显微形态明显不同于化学钴的显微形态,因而可用于对青花瓷进行有效的鉴定。

在一些情况下,矿物钴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的颜色和状态酷似随意抹上去(或甩上去)的水泥砂浆,呈不规则形状的片状或线状,面积大小不一,薄厚不一,吃胎深浅不一,沙粒大小不一。

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矿物钴的堆积区在显微条件下的形状、颜色在青花器烧成后十年内不会发生改变;但随着时间的久远,这些水泥砂浆状的矿物钴的堆积区连同矿物钴沙粒由于钴元素的衰变以及其它相应物理、化学反应而在显微条件下的颜色、紧密度、形状等会逐渐发生改变:超过十年以上的矿物钴的沙粒和堆积区的边缘开始发生白化,以后粉化(最高在700倍显微条件下,见不到沙粒状即为粉化)、膨胀、变黄现象不断加剧,直至沙粒形态完全消失,整个堆积区演变成松散的黄色或褐黄色絮状体;随时间的久远,演变不断加剧,堆积区又从黄色或褐黄色絮状体向紧密的黄白色块状转变,并由薄变厚,变成不规则的立体块状;大约700年以上即变成细腻的半透明的白黄色的不规则的块状体。

经1200度以上高温烧成后的青花瓷器的矿物钴堆积区,在彩色显微条件下,最开始的颜色为暗灰色,不过随时间的久远,偏黄色及白色的比例不断增加,也越来越趋于透明。

随时间的久远,矿物钴沙粒形状开始是暗灰色沙粒,然后粉化、膨胀、最终融合为半透明的块状。

而且,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被外层的釉密封保护,不易受到土壤、水和空气等外界因素的干扰。因此,通过检测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中矿物钴的显微结构的形态和颜色,可以更为准确地鉴定出青花瓷的生产年代,从而有利于判定出青花瓷生产年代的真伪。

我国在清光绪年,即1875年后,始有从日本进口化学钴记载,同时开始出现化学钴青花瓷器。因而我国使用化学钴制作的青花瓷器的生产年代最早不会早于1875年。另外,通过观测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物质的显微的形状等特征,可以确定形成青花堆积部分的着色剂中包含的是矿物钴还是化学钴。例如,如果在显微形态中没有矿物钴所特有的不规则的水泥砂浆形状或絮状形状,则作为着色剂的含钴物质为化学钴,其生产年代不超过150年。

此外,通过观测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显微的结构特征,还可以鉴定出残瓷拼接而成的青花瓷,以及胎体外罩树脂或其它非釉物质的青花瓷,即,判定出属于通过残损老瓷器改造(例如拼接)后冒充的完整老瓷器。

在优选实施例中,检测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可通过光学显微镜进行,例如通过700倍以上的光学显微镜进行。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鉴定青花瓷的方法,包括:

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检测其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整体形态:如果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中面积50%以上的部分为圆珠形结构(例如在图7的显微结构中所示),则确定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化学钴而且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50年以下;如果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中面积50%以上的部分为不规则形状的块状部分,则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检测青花堆积部分的矿物钴物质的显微的颜色: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整体呈灰黄色且存在多于15%的沙粒状结构,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不超过160年;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整体呈灰黄色且仅存在1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年以上。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具有模糊边缘、在整体形态上呈棉絮或云雾状(例如在图4的显微结构中所示)、并包含10~15%的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褐黄色或黄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28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具有模糊边缘、在整体形态上呈棉絮或云雾状(例如在图4的显微结构中所示)、并包含5~10%的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黄色或黄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280~35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在整体形态上呈半透明的果冻状(例如在图5的显微结构中所示)、并包含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黄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350~70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对于已确定具有矿物钴的青花堆积部分的青花瓷,若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在整体形态上呈致密结构(例如在图6的显微结构中所示)、不包含沙粒状结构、而且整体呈青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700年以上。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在100倍以上的放大率下,检测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中的沙粒的平均尺寸,并根据所述沙粒的平均尺寸随时间减小的关系而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在一个实施例中,较佳地,可以仅检测所述块状部分的边缘处的沙粒的平均尺寸。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在100倍以上的放大率下,检测所述青花堆积部分的块状部分的堆积厚度,并根据所述堆积厚度与时间的关系而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由于在普通光学显微中的视野是二维视野,因而根据不同结构在视野中的面积比确定各种结构的组成的方式有时会有所偏差。因此,在一个实施例中,较佳地,可根据所关注结构(例如块状部分)的堆积厚度进一步确定该结构的实际占比,以更准确地鉴定青花瓷。更佳地,可利用扫描电子显微镜、透射电子显微镜、或x光扫描仪等显微设备检测所述块状部分的堆积厚度。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所述显微的结构中包含非工艺性的胎体缝隙,则确定青花瓷是由残瓷拼接而成。

在一个实施例中,较佳地,可检测显微中胎体缝隙的边缘,若边缘平滑则为工艺性的胎体缝隙;若边缘参差不齐则为非工艺性的胎体缝隙,由此可确认待鉴定样品中包括由残瓷(例如破损瓷片)拼接而成的部分,则待鉴定样品整体上是由残瓷拼接改造而成,虽然其中的残破瓷片是真实的古老瓷片,但拼接而成的青花瓷的实际价值远远低于完好无损的青花瓷,这实际上属于仿冒完好无损青花瓷的改造品。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所述青花堆积部分包括:描绘青花图案的笔画的起始、相交、停顿或者重复涂染处形成的钴堆积区域。

在一个实施例中,较佳地,选取不同部位的钴堆积区域进行显微检测,以更准确地鉴定青花瓷。例如,可以选取青花图案的笔画的起始部位、相交部位、停顿部位,分别进行显微检测,并结合三种显微检测结果综合地判断以鉴定青花瓷。

在本发明中描述显微结构的颜色时,所述的“整体”颜色,是指在显微视野中具有该颜色的部分占据总面积的80%以上。例如,整体呈黄色,是指黄色部分占据显微视野中总面积的80%以上。

下面结合附图具体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

根据本发明的优选实施例,本发明的实施例的青花瓷的鉴定方法的流程示意图如图1所示,包括:

S101: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检测其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

在一个实施例中,具体地,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采用显微镜在设定倍率(例如200倍)下检测该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形状和颜色。

在一个实施例中,更优的,检测该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中描摹笔画的起始、相交、停顿或者重复涂染的部位的物质的形状和颜色。

在一个实施例中,更优的,显微镜具体为便携式的显微镜,例如便携式的数码显微镜、便携式的电子显微镜。显微镜的放大倍率在200倍以上。显微镜包括LED光源以及传导LED光源发出的光的光纤。显微镜还可以对待鉴定的青花瓷被检测的部位进行拍摄,并将拍摄得到的图像数据传输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等终端设备上,以便于供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显然,本发明中对于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形状和颜色的检测并不限于上述方式,任何能够实现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形状和颜色的微观检测的设备、方法和技术均落在本发明的范围之内。

S102:将S101中检测得到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与多个已知生产年代的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分别进行比较,确定出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本步骤中,将S101中检测得到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与多个已知生产年代的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分别进行比较;将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一致、或者最为接近的青花瓷的已知的生产年代,确定为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在一个实施例中,具体地,若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形状在整体上呈砂浆状、并堆积区包含沙粒状的矿物钴;则确定出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不超过160年。为了方便后续描述,本文假设鉴定时间为2014年。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呈现絮状或者块状、且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褐黄色(例如,面积百分比30-50%,优选地为40%),则确定出物质为堆积的矿物钴、以及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年以上。

在一个实施例中,对于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年以上的青花瓷,还可以继续对生产年代进行细分:

若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形状在整体上呈絮状、且堆积区包含沙粒状的矿物钴(在100倍彩色电子显微镜下在视野呈沙粒大小),且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褐黄色;则确定出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280年。

若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形状在整体上呈絮状、并所述堆积区未包含沙粒状的矿物钴,且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褐黄色;则确定出所述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280-350年。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形状呈块状,且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350-700年。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所述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形状包含块状,并该块状的矿物钴呈透明或半透明,且所述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所述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大于700年。

下面以实例的形式详细介绍包含矿物钴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的鉴定方法: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沙粒明显,整体酷似水泥砂浆状,则确定出该青花瓷为10年内生产的。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沙粒明显,整体酷似水泥砂浆状,且矿物钴堆积区和矿物沙粒边缘开始轻微白化,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约2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水泥砂浆壮和矿物沙粒边缘粉化开始,白化明显,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约3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及矿物沙粒粉化明显,整个堆积区和沙粒边缘开始轻度晕散、模糊、向外发生膨胀、体积变大、由深灰色向褐黄色演变,水泥砂浆状向稀泥状转变,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约65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边缘明显粉化、膨胀、黄化继续发展,少部分絮状明显,边缘开始膨起,中间矿物钴沙粒边缘变得模糊不清,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清咸丰时期,即约16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从边缘向中心继续粉化、膨胀,自外延向中间约百分之五十面积完全粉化,边缘明显膨起向内卷,中心小部分矿物沙粒可见,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清道光时期,即约18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自中心向边缘继续粉化、膨胀,自外延向中间约百分之六十五面积完全粉化,从外向内翻卷更为明显,只剩中心小部分矿物钴沙粒可见,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清嘉庆时期,即约205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自中心向边缘继续粉化、膨胀,自外延向中间约百分之七十五面积完全粉化,边缘向中心膨起翻卷更为明显,矿物钴沙粒极少可见,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清乾隆时期,即约25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自中心向边缘继续粉化、膨胀,自外延向中间约百分之九十面积完全粉化,边缘大部分向中心膨起翻卷融为一体,矿物钴沙粒消失,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清雍正时期,即约285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4所示,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几乎全部粉化、膨胀,仅剩不足百分之五部分褐色紧密阴影,边缘大部分向中心膨起翻卷完全融为一体,但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明显疏松,矿物钴沙粒消失,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清康熙或清顺治时期,即约32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开始出现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天启时期,即约39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出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的沙粒全部粉化、膨胀、消失,整个堆积区开始向立体块状转变,且矿物钴的堆积区显微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朝天启时期,即约39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二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天启时期,即约42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三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嘉靖时期,即约47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四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正德时期,即约50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五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正德时期,即约52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六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正德时期,即约54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5所示,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七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正德时期,即约56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矿物钴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八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正德时期,即约585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约有百分之九十面积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永乐时期,即约60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形成块状物,矿物钴沙粒消失,矿物钴的堆积区的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黄色或者白色;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明永乐时期,即约630年前。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6所示,若青花瓷的矿物钴堆积区全部粉化、膨胀,各部分膨起不仅完全融为一体,整个堆积区膨化构造形成块状物,该块状物呈半透明状,矿物钴沙粒消失,则确定出该青花瓷生产于元代,即约700年前。

事实上,上述步骤S101-S102的方法,也可用于鉴定除了青花瓷之外,包含矿物钴的瓷器和陶器等器物的生产年代。

本发明实施例的青花瓷的鉴定方法,还可以用于区分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中包含的物质是矿物钴还是化学钴。

在一个实施例中,具体地,基于上述步骤S101,如图7所示,若物质的显微的形状未呈现絮状、块状以及沙粒状,则确定出物质中不含有能够形成特定形状的矿物钴,而是为化学钴(化学钴没有固定形状),则待鉴定的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不超过150年。

矿物钴是储藏在自然界的含钴元素的混合矿物,其中除钴元素外,还含有不同量的铁、锰、铜、镍等多种元素,物质组成比较复杂,但发色丰富、自然,容易获得色调艺术美感,因而至今高档青花瓷器仍然使用传统的矿物钴料做着色剂。

化学钴是由金属钴元素通过化学方法制备的钴化合物的统称;俗称洋兰,物质组成单调,虽然发色纯兰,但色调单调少变化,难于获得色调艺术美。我国在清光绪年,即1875年后始有从日本进口化学钴记载,同时开始出现化学钴青花瓷器。

本发明实施例的青花瓷的鉴定方法还可以鉴定出残瓷拼接而成的、以及罩釉而成的青花瓷。

在一个实施例中,具体地,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采用与上述步骤S101中相同的方法检测其青花堆积部分的显微的结构特征。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8所示,若显微的结构特征中包含缝隙,则确定出待鉴定的青花瓷是由残瓷拼接而成的。

在一个实施例中,如图9所示,若显微的结构特征中未包含气泡,则确定待鉴定的青花瓷是通过罩釉而成的;罩在最外层釉以肉眼观察为半透明,极似烧成后的玻璃釉,肉眼可见原有的青花着色。微观状态下其主要特征为糊状感,不透明,并有零星的灰白色斑块,瓷器原有的玻璃质气泡被遮盖,青花着色被部分遮盖。

根据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鉴定青花瓷生产年代的方法,包括:

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检测其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的显微的整体形态,若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呈现抹浆状、絮状或块状,则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否则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化学钴而且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50年以下;

对于待鉴定的青花瓷,检测其青花堆积部分的矿物钴物质的显微的颜色,若所述显微的颜色整体呈褐黄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615nm)而且所述青花堆积区域中存在1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年以上。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所述显微的颜色整体呈褐黄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615nm)而且所述青花堆积区域中存在多于15%的沙粒状结构,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不超过16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呈絮状且所述物质的堆积区包含10~15%的沙粒状结构、所述显微的颜色整体呈褐黄(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615nm)和/或黄白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590nm),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160-28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呈絮状或生鸡蛋清状且所述物质的堆积区包含5~10%的沙粒状结构、所述显微的颜色整体呈褐黄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615nm)和/或黄白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590nm)和/或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280-35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包含生鸡蛋清状和/或果冻状结构且存在5%以下的沙粒状结构、所述显微的颜色整体呈黄白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590nm)和/或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350-70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所述显微的整体形态包含致密块状结构且不存在沙粒状结构、所述显微的颜色为青白色且呈透明或半透明,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为700年以上。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的物质为矿物钴、所述显微中的原有沙粒状结构全部粉化、膨胀、消失并开始出现立体块状,且所述显微的颜色中带有面积百分比30-50%的黄色(例如颜色波长可为580~590nm)或者白色;则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距离鉴定时间大于390年。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若所述显微的结构中包含非工艺性的胎体缝隙,则确定青花瓷是由残瓷拼接而成。

优选地,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可包括如下特征:

所述青花堆积部分包括:描绘该青花堆积部分的笔画的起始、相交、停顿或者重复涂染处形成的矿物钴堆积区域。

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较佳地,可采用100倍以上的彩色电子显微镜进行显微观察检测,其中可见矿物钴物质的显微结构,例如沙粒状结构。

在本发明的各实施例中,较佳地,可采用200-700倍的手持显微镜进行显微观察检测。

在实际操作中,还可以对除了青花瓷之外的其它瓷器进行鉴定,以确定出其它瓷器是否是由残瓷拼接而成的、以及是否经罩釉。

本发明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中,通过检测得到的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确定出该青花瓷的生产年代,从而鉴定出该青花瓷的真伪。

而且,该技术方案不仅可以区分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中包含的物质是矿物钴还是化学钴,也可依此确定出该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进一步,该技术方案中,还可以鉴定出残瓷拼接而成的、以及罩釉而成的青花瓷。此外,该技术方案对青花瓷并未造成损伤,有利于保护青花瓷的拥有者的利益。

本发明技术方案中,通过检测得到的青花瓷的青花堆积部分物质的显微的形状和颜色,可以确定青花堆积部分中包含的物质是矿物钴还是化学钴,并进而可确定该青花瓷的生产年代,从而能够更准确地鉴定青花瓷。

应理解,在实际应用中,本发明各个实施例中的特征(例如方法步骤)可以根据需要组合使用,以提供判断依据而更好地确定青花瓷的生产年代。

以上所述仅是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发明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作出若干改进和润饰,这些改进和润饰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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